挪威增值稅指挪威政府對商品交易、勞務買賣及商品進口徵收的一種流轉稅。1969年正式開徵,1970年起取代以前在零售環節徵收的單一階段營業稅。徵稅對象為出售的商品和勞務以及進口的商品。納稅人包括:(1) 從事應稅交易並應註冊的企業主;(2) 所有從事商品進口的人。挪威增值稅實行單一稅率,每年由議會確定,現行稅率為20%。免稅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沒有稅收抵扣待遇的免稅,即企業主完成了免稅商品的銷售和免稅勞務的提供以後,其購進貨物所繳納的增值稅不允許扣除; 一是有稅收抵免待遇的免稅,即企業主完成了免稅商品的銷售和免稅勞務的供應以後,其購進貨物所繳納的增值稅允許扣除。
挪威增值稅採用購進扣稅法,計稅基數原則上為應稅商品和勞務銷售價格總額加上購買者的某些附帶性支出,確定納稅義務以發票制度為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應納稅額的徵收方法,採用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制。納稅期通常為2個月。對稅收抵扣額超過銷售額應付稅額一定比例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可將其納稅申報期適當縮短,但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星期。每一個負有納稅登記義務的人都得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應納稅款並按時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