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個人所得稅

挪威個人所得稅指挪威對個人所得徵收的一種稅。分國家所得稅、市所得稅和縣所得稅三部分。納稅人是挪威的居民和非居民。對居民原則上就其全部所得項目徵稅,即不論所得怎樣取得,在什麼地方取得,不問是經常性所得還是臨時性所得,也不考慮所得的具體用途,都要按規定徵稅。對非居民,只就其在挪威經營管理動產和不動產以及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和類似報酬,以及從挪威股份公司取得的股息徵稅。居民納稅人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單身以及夫婦分別申報納稅的已婚夫婦;二類是一併納稅的已婚夫婦以及撫養小孩的單身。居民納稅人的計稅依據是各項源泉所得扣除一般扣除和特別扣除後的餘額。

1985年規定,計征國家所得稅時,一類納稅人的一般扣除額為49,000克朗,二類納稅人的一般扣除額為98,000克朗;計征市所得稅和縣所得稅時,一類納稅人的一般扣除額為12,600克朗,二類納稅人的一般扣除額為25,200克朗。特別扣除的項目主要包括撫養特別扣除、老年特別扣除、殊疾特別扣除、疾病特別扣除等。非居民納稅人的計稅依據,一般為納稅人的實際所得,不作任何扣除。對居民納稅人徵收國家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1985年最低一級稅率為3.5%,最高一級稅率為40.5%; 對居民納稅人徵收市、縣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各地不統一。對非居民徵收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 挪威個人所得稅採用源泉扣繳和申報繳納兩種徵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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