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楊志堅妻求別適判》是唐代顏真卿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按楊志堅妻求別適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顏真卿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按楊志堅妻求別適判
楊志堅素為儒學,遍覽九經,篇詠之間,風騷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離心。王歡之廩既虛,豈遵黃卷;朱叟之妻必去,寧見錦衣。污辱鄉閭,敗傷風俗,若無裦貶,僥倖者多。阿王決二十後任改嫁,楊志堅秀才贈布絹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隨軍。仍令遠近知悉。
作者簡介
顏真卿(公元709~785年),字清臣。琅琊孝悌里(今山東費縣)人,唐代大臣、書法家。顏真卿為開元年間的進士,任殿中侍御史。安祿山發動叛亂,他聯絡從兄顏杲卿起兵抵抗。後官至史部尚書、太子太師,封魯郡公,人稱顏魯公。顏真卿的書法初學褚遂良,後師從張旭。正楷端莊雄偉,氣勢開張。行書道勁鬱勃,古法為之一變,開創了新風格,人稱顏體,與柳公權並稱“顏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