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車間法”計算建築企業總產值

按“車間法”計算建築企業總產值是所謂“車間法”就是分別以建築企業所屬內部核算一級的建築施工單位和附屬生產單位為對象,根據他們生產活動的成果來計算建築企業總產值,即按建築安裝產值、附屬生產產值、建築運輸產值和其他產值相加之和來求得。計算公式為:建築企業總產值=建築安裝產值+附屬輔助生產產值+建築運輸產值+其他產值。

這種計算方法,反映了建築企業全部生產活動的規模和成果,與企業職工人數、機械裝備、資金和利潤等指標的計算口徑一致。便於企業內部進行核算,考核建築生產成績,適合於企業之間進行比較。但“車間法”計算的建築企業總產值,包括了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生產的企業自產自用的建築製品、建築機具和建築運輸等產值,存在著重複計算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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