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謂(signification) 亦譯“意謂”。指的是美國的莫里斯用語。莫里斯認為一個指號的指謂包括這個指號所能套用於其上的各種事物,即解釋者在看到或聽到這個指號時所想到的所有那些具有某種特性的事物。一個指號必須有所指謂,但並不是必須有所指稱(reference),指謂和指稱是不同的,並不是所有的指號都指稱實際存在的對象。
莫里斯還把“指謂”與“表述了的指謂”(a fornulated significarion)區別開,認為後者是指藉助於其他指號對某個指號所意謂的東西捆院永作出表述,一個表述的指謂可能台敬酷是描述一個現有的指號的指謂,也可能是規定一個辯糠晚背指鞏享講號從表述之時起將具凳恥朵有的指謂,一個指號在沒有對它所府戒指謂的事物作出表述的場合下,仍然可以起指謂的駝屑促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