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登記

指紋登記,是刑事登記的一種。是現代各國普遍採用的人身登記方法。可分為十指指紋登記、單指指紋登記和五指指紋登記。1892年英國高爾頓最早提出用指紋進行刑事登記。1895年英國採用高爾頓的意見,實行罪犯指紋登記。

愛德華·亨利首創十指指紋分析法,取代了傳統的人體測量法,指紋登記制度普遍為各國仿行。中國實行罪犯十指指紋登記辦法,指紋登記的對象只限於被逮捕、拘留和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指紋登記卡片,由公安機關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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