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持續農業”一詞用來表示一種既能生產出足夠的食物和纖維以滿足當今人類的需要,而又不破壞甚至能保護和改善自然資源和環境,從而保持農業長期持續發展、滿足後代需要的農業系統。它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國際社會針對各國農業迅速發展而使世界面臨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資源退化問題而提出來的對策性措施。
持續農業強調不可再生資源的節約和高效循環利用和可再生資源再生能力的提高,不斷提高資源的產出效率,減少不利的自然、社會經濟因素和其他風險給農業帶來的危害,重視保護自然資源基礎和人類生存的環境。它與有機農業的共同之處是強調可再生資源如水、養分等的永久利用和保護資源環境。主要的不同是持續農業並不排斥農藥和化肥的使用,而是把它們作農業措施的必要補充;有機農業則強調避免使用農藥和化肥,而用動物糞肥、綠肥豆科作物和
有機廢物、礦質岩石等代替,農藥也以耕作、覆蓋和生物控制等自然防治措施替代。在持續農業中,農藥、化肥和農業機械等仍占一定的地位。但不像傳統農業對它們的依賴。化肥的用量減少,作物所需的養分主要由豆科作物、植物殘茬、綠肥和當地有效的有機廢物提供。病蟲害主要靠輪作、覆蓋和生物防治等自然技術控制,農藥只是病蟲害綜合管理系統的一部分,只有在自然控制沒有效果時才使用農藥,而且選用的農藥也是低殘毒、容易被微生物徹底分解的品種。這既降低了生產的成本,也節約了能量,減少或避免了潛在的污染。生長調節劑和機械的套用會減少持續農業的勞動力需求。但與傳統農業比較有保守的趨勢,並在探索更有效的機械。持續農業在資源環境保護與保持最佳生產力和減少勞動力投入之間維持一個平衡。
發展
目前,發展持續農業巳成為全人類的共同目標。持續農業就是使經濟、社會、技術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農業,就是持續農業。1980年,世界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第一次提出“持續發展”的概念。1987年7月,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提出“2000年轉向
持續農業的全球政策”。1991年4月,聯合國糧農組織在荷蘭的丹波斯召開了持續農業與環境會議。1993年5月,第一次在中國舉行了國際持續農業和農村發展研討會,對於國內外的進展情況,提出了具體行動的建議。
生產方法
(1)採用作物
輪作制,控制雜草和病蟲害,為土壤提供替代氮源,減少土壤流失,減少農業化學品污染水源的危險性。
(2)實行對自然系統、農民及農村居民或消費者無害的病蟲害控制戰略。其中包括病蟲害綜合管理技術,即採用遙感偵察、抗病栽培品種、調整播種時間和病蟲害生物防治等技術以減少對殺蟲劑的需要量。
(3)使用機械的和生物的方法控制雜草,採用更加有效的水土資源保護技術,施用
廄肥和
綠肥,以增加土壤的有機質和肥力程度。
(4)選用對人類、動物及環境無大危害的合成化學品,以保證環境質量和食物安全。
基本功能
(1)提高勞動生產率,形成高商品率的農產品,使剩餘勞動力有轉移的可能;
(2)提高土地生產力,主要是提高單位面積的產量;
(3)產品質量優良,滿足廣大市場消費需求;
(4)生態良性循環,緩解人地矛盾,確保持續發展的自然基礎;
(5)提高抗重大自然災害的能力,確保社會、經濟、政治穩定,建立農業的風險保障體系。
農業可持續發展重點
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點在於:
(1) 繼續嚴格控制人口數量,努力提高人口素質。穩定現行計畫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促進優生優育。重點做好農村特別是中西部農村的計畫生育工作。加強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
(2)合理使用、節約和保護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依法保護和開發水、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海洋等國土資源。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耕地。推進資源的深加工和綜合利用。
(3)堅持不懈地開展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本建設。水利建設要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實行
興利除害結合,
開源節流並重,防洪抗旱並舉。下力氣解決洪澇災害、水資源不足和水污染問題。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重視中小河流整治,加快現有大中型灌區水利設施的修復和完善,堅持不懈地搞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鼓勵農村集體、農戶以多種方式建設和經營小型水利設施,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
(4)加強生態建設,遏制生態惡化。大力植樹種草,推進東北、華北、西北防護林體系等生態工程建設,抓好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等天然林保護工程,綠化荒地,有計畫、分步驟退耕還林還草,嚴禁新的毀林毀草開墾,提高國土森林覆蓋率。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加快小流域治理,減少水土流失。加強草原建設,防止超載放牧,遏制
草原退化和
荒漠化。加強自然保護區和生態示範區建設,保護陸地和海洋生物多樣性。
(5) 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重視農村污染的治理。控制和治理工業污染,加快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和工藝;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污染防治。繼續抓好重點流域、區域、海域的污染治理。健全環境、氣象和地震監測體系。加強防災減災工作。完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和監督。開展環保教育,提高全民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