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縣審計局

拜泉縣審計局

拜泉縣審計局是拜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拜泉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拜泉縣黨政辦公中心主樓6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計畫。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檔案、縣政府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和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政府有關部門、下級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下級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縣屬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委管理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和省、市、縣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九)組織開展全市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市審計信息系統。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 長:王勝利
副局長:呂建軍 柳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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