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⒈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水質監測公報。
⒊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招遠市水務局
- 機構設定:辦公室等九科
- 局長:張志剛
- 所屬事業單位:自來水公司水利建設工程公司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局設科室,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介紹,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⒈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水質監測公報。
⒊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⒋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新建和擴建排污口向水域排污的審查、審批。
⒌負責城市供排水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污水處理的綜合管理。
⒍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鎮、辦、區間的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託協調處理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依法徵收各種有關規費。
⒎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管理、安排好水利資金的使用;指導水務行業的供水綜合經營工作。
⒏編制、審查市內重點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負責水利工程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⒐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⒑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抗旱服務、人畜飲水、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工作。
⒒負責水務方面的外事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水務隊伍建設。
⒓負責全市國有河道的管理、治理工作,以及市屬水利工程的管理、養護工作。
⒔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區劃、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⒕承擔市防汛與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機構設定
局設科室
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水利工程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科、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水政監察大隊、移民辦
所屬事業單位
自來水公司、 污水處理場、水利建設工程公司
領導介紹
張志剛(工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負責幹部、人事和財務、審計工作;
分管自來水公司、調水辦及水利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郝永明(工委副書記、副局長兼調水辦書記)
協助張志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負責機關管理、政工和水資源管理工作;
分管辦公室、政工科、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水利設計院。
楊豐照(工委成員、副局長)
協助張志剛同志負責自來水公司工作;
負責水行政執法、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和行政審批中心水務視窗工作;
分管水保辦、審批中心視窗辦、污水處理廠。
李少軍(工委成員、副局長)
負責庫區移民、招商引資及幫扶工作;
分管移民辦、金嶺水庫管理所。
李照(工委成員、副局長兼調水辦主任)
協助張志剛同志負責水利基礎設施重點項目辦公室;
主持市調水辦公室全面工作;
負責水利重點工程規劃與建設管理、防汛工程除險加固、統計、水利學會及水利業務工作;
分管工程管理站、水管單位防汛工作。
於福亭(工委成員、副局長)
協助郝永明同志負責政工及機關管理工作;
負責水利普查工作;
分管水利普查辦公室、城子水庫管理所。
劉金波(工委成員、紀委書記)
協助張志剛同志負責審計工作;
負責紀檢監察、安全生產工作;
分管勾山水庫管理所。
劉士劍(工委成員、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
協助楊豐照同志負責水行政執法工作;
主持水政監察大隊工作;
分管新建水庫管理所。
欒明賢(工委成員、自來水公司經理)
主持自來水公司全面工作。
董秀好(工委成員、總工程師)
協助李照同志負責水利業務工作;
負責農村水利規劃與建設管理、農村飲水安全、抗旱和水利科技工作;
分管農水站、抗旱服務隊及水利建設公司。
地理位置
地址:溫泉路335號
招遠市水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