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典型案例評析(二)》,是2023年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招標投標典型案例評析(二)》編委會編著。
基本介紹
- 書名:《招標投標典型案例評析(二)》
- 作者:《招標投標典型案例評析(二)》編委會
- 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3年3月1日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87425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該書選取人民法院對外公布的裁判案例、行政機關作出的投訴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案例及筆者在實踐中遇到的實務案例,依據《民法典》《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行政處罰法》及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簡述案情要點、判案觀點和爭議焦點,分析法律關係、揭示法律風險,並結合實踐經驗,對招投標合規管理提出措施建議。
全書100篇案例評析,根據案例涉及的關鍵知識點分布,分為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契約、投訴處理等七部分編排。每篇案例統一按照“案情”—“分析”—“啟示”的體例編寫。首先,展示案情發展、主要觀點或裁判結果,使讀者對案例脈絡有清晰的認識;其次,闡釋案例的爭議焦點和主要法律關係,結合案例解讀涉及的主要法條,使讀者理解重點法條,掌握運用法律來分析、解決實務問題的思維方法;最後,結合招投標實踐,就工作中需要重點關注、改進完善或管控風險的關鍵環節提出對策建議,指導招標人、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推進合規招標。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招標
1 招標方式選擇與規避招標
2 代建制模式下招標活動組織與管理
3 工程項目前置條件不完善終止招標的程式
4 邀請招標項目如何確定投標邀請人名單
5 邀請的投標人的投標資格並不必然合格
6 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複審投標申請人業績材料
7 資格預審項目投標申請人能否遞補為正式投標人
8 如何界定政府採購項目屬性
9 招標人依法修改招標檔案無需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10 招標檔案違法的應修改後重新招標
11 如何設定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2 招標檔案可根據採購項目特殊要求設定投標人資格條件
13 國家設定的資質自然應成為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4 經營範圍不應作為投標人資格條件
15 不能將供應商在本地設立售後機構作為評分因素或資格條件
16 政府採購有重大違法記錄的供應商不具有合格的投標資格
17 投標人有不良行為記錄就必然不符合中標條件嗎
18 特定榮譽能否作為加分項
19 外地投標人的資格條件能否高於本地投標人
20 違背政府採購政策採購外國產品構成歧視待遇
21 不屬於法定概念的“業績承繼”能否適用
22 投標人“類似項目業績”如何認定
23 招標人不能擅自終止招標
24 招標人擅自終止招標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5 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誠信原則適用
第二部分 投標
26 分公司能否參加聯合體投標
27 對邀請招標項目聯合體投標的思考
28 封裝不合格的投標檔案應當拒收
29 以中型企業製造的貨物投標不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
30 投標人可否撤銷投標檔案
31 投標有效期的法律意義與期限延長
32 招標代理機構收取投標保證金視為招標人收取
33 “投標保函必須由開立基本賬戶銀行開具”是否合理
34 擔保人錯誤出具投標保函致投標人損失應否賠償
35 投標保證保險責任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36 投標人年度投標保證金被凍結的處理
37 不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有哪些
38 招標代理機構應按照招標檔案約定退還投標保證金
39 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應支付利息損失
40 交易中心將投標保證金錯誤退還後能否收回
41 民事案件中“串通投標”的證明標準
42 夫妻代表不同投標人參與投標是否構成串通投標
43 同一單位多個員工辦理投標事宜構成串通投標
44 投標保函由同一家銀行出具不構成串通投標
45 具有關聯關係的投標人同時參加採購並不必然構成圍標串標
46 使用同一電腦編制和上傳投標檔案構成串通投標
47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檔案相互混裝”視為串通投標如何理解
48 掛靠借用他人資質投標的無權追索投標保證金
49 如何認定供應商是否存在虛假應標
50 提供虛假檢驗報告的投標人應受行政處罰
第三部分 開標
51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須親自到現場參加開標
52 開標時投標檔案的密封性檢查
53 密封不合格屬輕微瑕疵的不影響投標檔案效力
54 招標人可否不開啟應當否決的投標檔案
55 加密投標材料未能全部顯示應如何處理
56 唱標價的故事
第四部分 評標
57 評標委員會成員與投標單位存在利害關係的認定
58 評標委員會的評標依據
59 評標委員會應全面評審投標檔案
60 評標方法設計的不一致性導致評標結果不一致
61 評標過程中發現招標檔案內容錯誤應如何處理
62 中標人逾期對招標人的澄清作出答覆的後果
63 投標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行政處罰名單是否失去中標候選人資格
64 投標人隱瞞事實將導致投標無效
65 建設工期不符合要求應否決投標
66 投標檔案中的檢測報告應齊全
67 如何判定投標人的報價是否合理
68 以當地最低工資水平衡量服務項目報價是否低於成本
69 項目經理更換未進行網上變更是否有效
70 招標人發現評審錯誤影響中標結果的該如何救濟
71 評標委員會錯誤否決投標應由招標人承擔法律責任
72 公示投標人的違法行為是否侵害其名譽權
73 建設單位項目辦能否同意項目經理更換
74 中標候選人公示後發現投標無效應如何處理
第五部分 定標
75 招標項目多標段定標問題探討
76 招標人能否確定第二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77 第一中標候選人不符合中標條件時招標人有權選擇遞補中標或重新招標
78 財政部門有權決定中標結果無效
79 中標通知書未發出則契約並不成立
80 雖未發出中標通知書但客觀存在中標事實的按中標處理
81 逾期領取中標通知書不影響採購結果
第六部分 契約
82 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後未訂立契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83 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後不得更改契約實質性內容
84 中標契約背離招投標檔案時依據後者確定權利義務
85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背離招投標檔案實質性內容的處理
86 中標契約因發生情勢變更可變更契約實質性內容
87 “應招未招”及超越資質等級簽訂的契約無效
88 招投標前進行實質性談判中標無效契約亦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