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案件呈請批示表

【拘留案件呈請批示表】公安機關為了防止應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跑偵查、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依法準備先行拘留時,由辦案人員具表填報上級主管領導人批示的表格類司法文書。由五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填表單位、時間。二、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基本概況。寫明案件性質、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文化程度、單位及職業、住址、民族,是否四個方面人物,曾否受過何種打擊處理,拘留時間,家庭主要成員及經濟狀況,本人健康情況,簡歷,同案關係人及處理情況。三、案件揭發過程。四、結論。寫明承辦人、單位、局、業務部門和領導的意見,並簽名,註明年月日。五、尾部。即“備註”,附上犯罪嫌疑人簡要犯罪、違法事實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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