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雅哈資伯克,官名。維吾爾語音譯。又譯作“拉雅哈子伯克”、“拉雅哈孜伯克”。專理新疆維吾爾族地方平民詞訟之事。置於葉爾羌,定為五品。光緒十三年(1887)廢。 基本介紹 中文名:拉雅哈資伯克別名:“拉雅哈子伯克”、“拉雅哈孜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