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稅務登記是由自治區、市、縣稅務局受理辦理。
設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
設立依據
《征管法》15條。
申報材料
(一)個體工商戶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房租契約;
身份證。
(二)企業、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
1、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
2、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公司章程;
5.租賃契約;
6.其他需報送材料。
(三)分公司
成立公司檔案複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
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
負責人任命書複印件;
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單面);
資金劃撥證明複印件;
總公司章程修訂案複印件;
房租契約複印件;
總公司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及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辦理程式
提出申請→視窗初步審查→視窗受理→審批辦結。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