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主要職責,辦公地點,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城關區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城關區人民政府會議的通知、籌備、組織、協調和會務工作以及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組織起草、修改、校核、印製以城關區人民政府、城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有關文稿。
(三)研究各街道辦事處、城關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城關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街道辦事處、城關區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
(五)圍繞城關區經濟社會發展及城關區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協調參與開展調查研究、建言獻策。
(六)督促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城關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城關區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負責《報告》任務分解及督查落實。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配合開展城關區委、區政府聯合督查。組織實施城關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績效考核評價,並對考核結果運用和考核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承辦城關區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重要外事活動禮賓接待工作,負責處理或協助上級業務部門處理城關區重大涉外事務。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記者來城關區採訪的管理和接待工作。配合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記者的採訪活動。負責城關區因公出國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中央、自治區和拉薩市因公出國審批管理政策、規定和辦法。貫徹實施授權範圍內外國人進藏在藏管理辦法。協助有關部門處置各類涉外案(事)件。指導城關區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城關區港澳事務,做好港澳同胞有關工作。
(八)負責城關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協助處理城關區各部門和單位向城關區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城關區人民政府系統承擔的城關區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議案的交辦、辦理、指導和答覆審核工作。
(十)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篩選、整理和報送工作,負責城關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城關區人民政府和城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電、信件的收發、擬辦、批辦、下發、傳閱、承辦、催辦和管理、歸檔等工作。
(十二)負責城關區志、年鑑的編纂工作。
(十三)負責城關區人民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與城關區委、區人大、區政府、駐地部隊、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及其他有關單位的聯絡與協調工作。
(十四)完成城關區委、區政府和城關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點

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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