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瓦爾品第和約,英國與阿富汗兩國為結束第3次英、阿戰爭而締結的雙邊條約。第3次英、阿戰爭結束後,英、阿雙方於1919年7月26日開始談判,同年8月8日,阿富汗代表阿里·阿赫默德沙赫·汗和英國政府代表漢密爾頓·格蘭特爵士在印度的拉瓦爾品第(今屬巴基斯坦)訂立了雙邊和約。條約共5條,主要內容有:(1)英國承認阿富汗的主權和獨立;(2)阿富汗政府承認已故國王與英國確定的阿富汗與印度的邊界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