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縣農業農村局

拉孜縣農業農村局

拉孜縣農業農村局是拉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鄉村產業發展局牌子。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孜縣農業農村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織實施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自治區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肥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獸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管理農業救災物資,指導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組織實施農業防抗災政策個規劃。組織擬訂農牧業防災減災應急預案。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中央、自治區、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建議,按審批許可權上報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學研究,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人大、政協有關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政府和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縣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集體耕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和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及糾紛仲裁管理。(3)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
3.與縣水利局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承擔中央和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2)縣水利局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
4.與縣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擬訂草產業發展政策、草產業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飼草業發展,指導草種繁育及質量監督管理工作。(2)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草原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3)兩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促進草原保護與草畜平衡、草原畜牧業有機銜接、協同發展。

現任領導

索朗平措: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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