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縣財政局

拉孜縣財政局

拉孜縣財政局是拉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縣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黨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市委對財政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孜縣財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財政稅收、審計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其他有關政策,組織落實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落實財經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貫徹落實自治區財政、財務、會計、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加強監督。
(三)貫徹落實自治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實施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上報政府財務報告。負責組織政府採購政策制度的執行。負責政府採購對外事務。
(四)貫徹落實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全縣相關的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就業及醫療衛生專項資金支出,編制、審核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五)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
(六)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財政出資的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
(七)負責全縣稅收管理;在縣政府和地區審計局的領導下為本縣的經濟建設健康發展積極履行會計監督職能。
(八)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九)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預算管理工作,監測財政運行等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依規處理財政違法違規行為。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落實執行政府財政性投資的有關政策;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落實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相關工作。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管理罰沒收入,規費收入和其他應上交本級財政的收入。
(十二)監督各鄉(鎮)財務收支和縣直各部門財務活動;檢查執行財稅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組織有關專項檢查。
(十三)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十四)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落實自治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十五)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
(十七)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十八)圍繞國家產業發展總體部署和自治區、市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縣本級國有資產戰略性調整、產業及企業重組整合方案,推動國有經濟布局結構的調整最佳化和國有資本的有序進退。
(十九)分類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所監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負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按許可權承擔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有關工作。
(二十)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監管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企業內設監事會報告。承擔所監管企業財務預算報告審核等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和許可權,決定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二十一)按照管理許可權和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二)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並監督執行。監測國有資本運營質量,監督企業財務狀況。指導監督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情況、“三重一大”事項等開展監督檢查,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對違規經營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企業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
(二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群團等工作。
(二十五)承辦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六)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3.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一體化。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貫徹落實自治區稅收政策,提出加強稅收征管的意見建議,並商請國家稅務總局西藏日喀則市拉孜縣稅務局上報和下發。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執行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各項管理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日喀則市拉孜縣稅務局等執收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計與統計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縣財政局及時共享。

辦公地址

西藏日喀則市拉孜縣曲下鎮南匯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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