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倫茨一般指本詞條
阿拉倫茨膳食酒店位於維也納,是家3星級酒店。酒店地址 Halbgasse 3-5, 07. 諾伊鮑, 1070 維也納 周圍景觀 美泉宮、維也納音樂之友協會金色大廳、哈布斯堡王宮、奧地利國會大廈、茜茜公主博物館、環城大道、聖伯多祿教堂、維也納城市公園...
拉倫茨在法學方法論中將法律漏洞描述為“違反計畫的不圓滿性”。概念 中外法學家、學者都給出了自己的定義。德國學者魏德士在《法理學》一書中認為,法律漏洞的通常定義是:以整個現行法律秩序為標準的“違反計畫的非完整性”。在我國,...
《法學方法論》是2020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一部圖書,作者是 [德]卡爾·拉倫茨。內容簡介 本書是德國著名法學家卡爾·拉倫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學理論方面的一部經典著作。其主要介紹了十九世紀初至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期間,德國的法學...
《德國民法通論》是200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卡爾·拉倫茨。內容介紹 《德國民法通論》(上下)這部教科書中,作者卡爾·拉倫茨主要追求的是下列學術宗旨:不僅僅局限於對《德國民法典》總則編中的法律規定作出闡述,除此之外還要...
《法學方法論》是2003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拉倫茨。該書是及繼作者第五版之後的體系性部分,則未加變更的進入學生版中。內容簡介 正如第五版的“法學方法論”,六版也是以節略的“學生版”來發行的。節略的部分是論及...
拉倫茨 《德國民法典》所稱的“法律行為”,是指一個人或多個人從事的一項行為或若干項具有內在聯繫的行為,其目的是為了引起某種私法上的法律後果,亦即使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每個人通過法律行為的實現,來構成他同其他人...
《法律行為解釋之方法:兼論意思表示理論》是2018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德]卡爾·拉倫茨。內容簡介 《法律行為解釋之方法:兼論意思表示理論》之重點,更多的不是對現行法律狀況進行闡釋,也較少對具體情形進行決疑論分析,...
按照賓德和拉倫茨等人的說法,國家和法律是個人真正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體現,個人必須絕對地隸屬於國家。法西斯主義者宣揚法西斯政權首腦的意志就是法律。1934年 7月12日納粹德國戰犯、 蓋世太保(秘密國家警察)頭子H.戈林向普魯士的檢查官...
”卡爾·拉倫茨先生認為:“撤回使對方的意思表示不再具有拘束力,使契約成為最終無效。”撤回權的行使不應當看作撤回意思表示而使契約不成立,而是撤回其拘束力,契約歸於無效。因為,“對法律行為的撤銷不是把法律行為作為曾經實施過的...
此一學說為德國學者拉倫茨(Larenz)提出。拉倫茨認為,在同一事實符合侵權責任和債務不履行責任的規定時,被害人實體上的請求權只有一個。相互競合的並不是請求權,而是請求權的基礎。拉倫茨同時指出,法律競合論所說的一般義務(不得侵害...
3、德國權威民法學家和法哲學家卡爾·拉倫茨教授在三個層次上使用權利客體的概念,形成所謂“三階層客體理論”。這是否會影響到我們對物權客體的認識,是否會引起對我國既有的客體理論的修正,是否會改變土地作為物權客體的標準?《準物權...
本書是其所撰寫的介紹德國偉大法學家生平與作品的文章,這七位法學家分別為:拉貝爾、耶林、薩維尼、吉爾克、拉倫茨、黑克、溫德沙伊徳。每個名字都熠熠生輝,是德國和世界法學歷史上的耀眼之光。通過本書,可以了解到他們的成長軌跡、研究...
請求權規範競合說,又稱“請求權法條競合說”、“請求權基礎競合說”。是指關於民事責任競合本質的一種學說。由德國學者拉倫茨所首倡,並為其弟子格奧吉阿德斯所發展。該說在現代大陸法各國民法理論與實踐中占有支配地位。它認為:一項...
拉倫茨 可歸責於表意人的,意思表示有效,但表意人可撤銷。不可歸責於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不成立。方法 (一)明示和默示 明示 (1)口頭;(2)書面 文字、圖表、照片、技術工程圖片、郵件、微信、聊天記錄、電子數據等 《中華人民共和...
在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習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公費留學,後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至慕尼黑大學,師承德國法學家卡爾·拉倫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於196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隨後王澤鑒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
(3)拉倫茨 該表示不能作為表意人的表示歸責於表意人;其系傳達人的獨立決策。但可準用信賴賠償規則,讓表意人承擔信賴利益的賠償責任。3.表意人承擔責任(民通意見77)意思表示由第三人義務轉達,而第三人由於過失轉達錯誤或者沒有轉達...
C.W.卡納里斯(Claus-Wilhelm Canaris,1937年7月1日—2021年3月5日),德國民法學者,曾長期任教於德國慕尼黑大學。師承卡爾·拉倫茨,2000年,榮獲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榮譽勳章一等獎。生平 1937年7月1日,出生於德國萊格尼察。1943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