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會計標準

折舊會計標準是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第4號文告就資產折舊的會計操作所確立的行為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折舊會計標準
  • 確立機構: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
  • 確立檔案:第4號文告
  • 依據:就資產折舊的會計操作
基本規則
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只是歸納出一些適用於絕大多數折舊方法的基本規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1)財務報表應說明折舊計量方法、應計折舊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折舊率、本期財務報表中的折舊總額、應計折舊資產的原始總額和已折舊的累計總額等事項;
(2)應計折舊資產的使用年限應根據有關資產的有形損耗(即使用過程中能觀察到的磨損)、無形損耗(即不使用時的自然陳舊或過時及各種對資產使用的限制)等因素來估定;
(3)中途對有關資產的使用年限作出重大修正時,應及時在當年的財務報表中表達出來,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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