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法是“茶鹽折博”,簡稱“折博”。北宋前期政府與商人間的特殊貿易方式。政府招募商人納錢貨糧草到指定地點,按值給以錢、券的制度。宋初,許商人在汴京 (今河南開封) 入納金銀絲帛,換取文券至解州領鹽,運銷於規定區域。太宗雍熙二年 (985年),為解決邊防軍儲不足問題,改令商人入納錢貨糧草於沿邊州郡,政府給予文券,商人持券至汴京換取現錢,或憑券到江淮等地領取茶、鹽,轉往指定區域出賣。
是宋代的一種食鹽專賣辦法。由“入中”商人承辦食鹽專賣的制度,為宋初“工商”的主要形式。太宗年間,由於北方邊境軍需匱乏,下令商人往邊郡入納糧草,稱為“入中”。官府按路途遠近及物資性質,優價折酬發給商人特殊的有價證券“交引”,商人憑此到指定場所兌支現金,也可據此購買食鹽,販運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