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巴金(注射用丙戊酸鈉)通常被簡稱為德巴金針劑,為抗癲癇藥。用於治療癲癇,在成人和兒童中,當暫時不能服用口服劑型時,用於替代口服劑型。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德巴金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鈉通道調節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
成份
化學名稱: 2-丙基戊酸鈉
化學結構式: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8H15NaO2
分子量:166.20
本品未使用輔料。
性狀
本品為白色粉末或凍乾塊狀物。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治療癲癇,在成人和兒童中,當暫時不能服用口服劑型時,用於替代口服劑型。
規格
0.4g
用法用量
用於臨時替代時(例如等待手術時):
本品靜脈注射劑溶於0.9%生理鹽水,按照之前接受的治療劑量(通常平均劑量20-30mg/kg/日),末次口服給藥4至6小時後靜脈給藥;或持續靜脈滴注24小時;或每日分四次靜脈滴注,每次時間需約一小時。
需要快速達到有效血藥濃度並給持時:
以15mg/kg劑量緩慢靜脈推注,持續至少5分鐘;然後以1mg/kg/hr的速度靜滴,使血漿丙戊酸濃度達到75mg/l,並根據臨床情況調整靜滴速度。
一旦停止靜滴,需要立刻口服給藥,以補充有效成分。口服劑量可以用以前的劑量或調整後的劑量。或遵醫囑。
女童,女性青少年,育齡期婦女和妊娠婦女
本品應該由具有處理癲癇經驗豐富的醫師啟動處方給藥,並監督其用藥。僅在其他治療無效或不耐受時,方可啟動治療(見【警告】和【妊娠】),定期隨訪,應重新評估其風險和獲益。最好採用最低有效劑量的單藥治療,如有可能,採用緩釋劑型。妊娠期間,日劑量應至少分兩次服用。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發生率採用CIOMS頻率分級:
很常見≥10%;常見≥1且<10%;少見≥0.1且<1%;罕見≥0.01且<0.1%;極罕見<0.01%,未知(不能從現有的資料估計)。
先天性與家族性/遺傳性異常。(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
常見:貧血、血小板減少症(見【注意事項】)
少見:全血細胞減少症、白細胞減少症。
罕見:骨髓衰竭,包括單純紅細胞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細胞缺乏症, 巨紅細胞性貧血, 大紅細胞症。
檢查
罕見:凝血因子減少(至少一種),凝血試驗異常,(如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活化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時間延長、凝血酶時間延長、INR延長)。(見【注意事項】及【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生物素缺乏症/生物素醯胺酶缺乏症。
*應嚴格監測體重增加,由於體重增加是多囊卵巢綜合症的一個表現(見【注意事項】)。
神經系統異常
很常見:震顫
常見:靜脈注射幾分鐘後可能發生錐體外系障礙、木僵*、嗜睡、驚厥*、記憶障礙、頭痛、眼球震顫、頭暈(對靜脈注射,頭暈可能在幾分鐘內發生,該反應會在幾分鐘後自動消失)。
少見:昏迷*、肝性腦病*、睏倦*(見下文)、可逆的帕金森氏症、共濟失調、感覺異常,驚厥加重(見【注意事項】)。
罕見:可逆性痴呆伴可逆性腦萎縮,認知功能障礙。
*治療過程中,少數患者出現木僵或睏倦,有時導致一過性昏迷(腦病);可單獨出現或伴有驚厥發生頻率增多,終止治療或降低劑量後會減輕。這些病例報導多見於聯合治療(特別是與苯巴比妥或托吡酯聯用)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劑量之後。
耳和迷路異常
常見:耳聾。
呼吸、胸部及縱隔系統異常
少見:胸腔積液
胃腸系統異常
很常見:噁心*。
常見:嘔吐,牙齦異常(主要是牙齦增生),口腔炎,上腹痛、腹瀉,多出現在治療開始階段,但是不需停止治療,症狀通常可在數天內消失。
*:靜脈給藥後幾分鐘內也有發生,幾分鐘內自行消失。
少見:胰腺炎,有時導致死亡。(見【注意事項】)
腎臟和泌尿系統異常
少見:腎衰竭
罕見:遺尿,腎小管間質性腎炎,可逆性Fanconi綜合徵,但其作用機理尚不明確。
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
常見:超敏性、一過性和(或)劑量相關的脫髮,指甲和甲床的疾病。
少見:血管神經性水腫、皮疹、毛髮異常(例如發質異常、頭髮顏色改變、頭髮生長異常)。
罕見: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綜合症、多形性紅斑、藥物性皮疹,伴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系統症狀的藥疹(DRESS)
肌肉骨骼和結締組織異常:
少見:長期使用本品治療的患者,出現骨密度下降、骨量減少、骨質疏鬆症和骨折。本品影響骨代謝的機制尚未確定。
罕見:系統性紅斑狼瘡(見【注意事項】)、橫紋肌溶解(見【注意事項】)。
內分泌異常:
少見: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徵(SIADH) 、雄性激素增多症(多毛症、男性化現象、痤瘡、男性型禿頭症、和/或雄性激素增多)。
罕見:甲狀腺機能衰退(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代謝和營養異常:
常見:低鈉血症, 體重增加
由於體重增加是多囊卵巢綜合徵的一個因素,因此應對其仔細監測(見【注意事項】)。
罕見:高血氨症*(見【注意事項】),肥胖
* 單獨和中度的高血氨症未引起肝功能檢查變化的情況可能發生,應該不會造成停藥。伴有神經症狀的高血氨症也有報導。在這種情況下,應考慮進行進一步檢查【見“注意事項】)。
良性、惡性及未明確的腫瘤(包括囊腫和息肉)
罕見: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血管異常:
常見:出血
少見:血管炎
全身異常和給藥部位情況:
少見:體溫過低,非嚴重性外周水腫。
肝膽系統異常
常見:肝臟損傷(見【注意事項】)
生殖系統和乳腺異常
常見:痛經
少見:閉經
罕見:男性不育、多囊卵巢
精神障礙:
常見:意識錯亂、幻覺、攻擊行為*、情緒激動*、注意力障礙*
罕見:行為異常*、精神運動亢進*、學習障礙*
*這些不良反應主要在兒科用藥人群中發生。
禁忌
- 急性肝炎
- 慢性肝炎
- 有嚴重肝炎的病史或家族史,特別是與用藥相關的
- 對丙戊酸鈉、雙丙戊酸鈉、丙戊醯胺過敏者
- 肝卟啉
- 合用甲氟喹,貫葉連翹提取物(St John′s wort)
-已知患有因編碼線粒體酶聚合酶γ(POLG)的核基因突變引起的線粒體疾病,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綜合徵,以及疑診POLG相關疾病的2歲以下兒童
-已知患有尿素循環障礙疾病的患者
注意事項
特殊警告
開始抗癲癇藥物治療時,除了一些特定癲癇類型會出現自發變化外,極少數病例還會出現癲癇發作增加或新的癲癇發作類型。這主要包括合用其他抗癲癇藥物及藥代動力學的相互影響(詳見藥物相互作用),毒性反應(肝病或腦病,詳見警告和不良反應),或藥物過量。
由於本品轉化為丙戊酸,因此,不得和其他具有相同轉化產物的藥物合用以防止丙戊酸過量(如丙戊酸鹽、丙戊醯胺等)
局部組織壞死的危險。
應嚴格用靜脈給藥途徑,不可肌肉注射。
警告
嚴重肝損害
發生條件:
有非常嚴重肝損害造成死亡的病例報告。經驗指出,風險最大的患者是嬰兒,特別是在接受多種抗驚厥藥物聯合治療的患者,小於3歲並有嚴重癲癇發作的嬰幼兒,屬於高危人群,尤其是那些同時伴有腦損害、智力缺陷和/或先天代謝性或退行性疾病的患者。
3歲以後以上情況發生明顯減少,並隨年齡逐漸降低。
大多數病例中,這種肝臟損傷發生在治療的前6個月。
先兆症狀:
臨床症狀對早期診斷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在黃疸出現之前,出現下列情況應該考慮有肝功能損害的可能,尤其上述有風險的患者,
·非特異性症狀:通常突然發作,例如無力、厭食、虛弱感和嗜睡,有時伴有反覆發作的嘔吐和腹痛。
·癲癇患者症狀復發。
應告知患者(或患兒的家屬),一旦出現以上情況,應立即報告醫生。應馬上進行檢查,包括臨床體檢和肝功能的實驗室檢查。
檢驗:
應在治療前測定肝臟功能,並在開始治療的前6個月內定期監測。
在常規檢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特別是凝血酶原比率的檢測最為重要。
如果確定存在異常低的凝血酶原比率、特別是合併有其它生物學異常(纖維蛋折原和凝血因子水平顯著降低;膽紅素濃度增加及轉氨酶升高)時,需要停止本品治療。
作業預防,如果合併使用水楊酸,由於本品與後者具有相同的代謝途徑,也應停止本品治療。
胰腺炎
有嚴重胰腺炎、甚至致命的極罕見報導。這種致命的危險在兒童中最高,但危險隨著年齡增長而降低。嚴重的癲癇發作,神經系統的損害或者抗癲癇治療可能是危險因素。肝功能衰竭並發胰腺炎時,病死率升高。
對急性腹痛的患者應給予快速的醫療檢查。若胰腺炎診斷成立,丙戊酸應立即停用。
女童,女性青少年,育齡婦女和妊娠婦女
由於具有丙戊酸宮內暴露史的胎兒具有高潛在致畸性和發育障礙風險,除非其他治療無效或不耐受, 丙戊酸不宜處方給女童、女性青少年、育齡期婦女和妊娠婦女。對於使用丙戊酸治療的青春期潛在妊娠可能,計畫妊娠或已妊娠婦女,常規隨訪時,風險和獲益應仔細權衡。
治療過程中,具有潛在妊娠可能的婦女治療期間必須採取有效避孕措施,並且被告知懷孕期間使用丙戊酸鈉治療帶來的風險。
處方者必須確保患者被提供含有全面的風險信息的相關材料,例如患者信息手冊,以便於她充分理解風險。
特別是,處方者必須確保患者理解:
· 妊娠期間暴露的風險的性質和程度,特別是致畸風險和發育遲緩風險;
· 需要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需要定期隨訪以評估治療方案;
· 如果她打算懷孕或者有懷孕的可能性,需要立即諮詢醫生。
如果婦女計畫妊娠,如可能,在妊娠前,應儘可能轉用其他合適的治療(參見【妊娠】)。
只有在經驗豐富的癲癇管理專家對接受丙戊酸鈉治療的患者進行了風險和利益的重新評估後,丙戊酸療法才可以繼續。
自殺意圖及行為
曾有患者按照治療適應症接受抗癲癇治療後現現自殺意圖及行為的報導。一項隨機安慰劑對照的抗癲癇藥物試驗的薈萃分析也顯示現自殺意圖及行為風險有輕度增加。這一作用機制尚不清楚。
因此,應該監測患者的自殺意圖及行為的徵兆,並考慮進行適當的治療。如果發現自殺意圖及行為徵象,應該建議患者(患者看護人)立即尋求醫療幫助。
碳青黴烯類藥物
不建議同時使用丙戊酸鈉和碳青黴烯類藥物(見【藥物相互作用】)。
已知或疑似患有線粒體疾病的患者
丙戊酸可能會觸發或加重由線粒體DNA和核編碼的POLG基因變異引起的線粒體疾病的臨床體徵。尤其是,由線粒體酶聚合酶γ(POLG)基因突變引起的先天性神經代謝綜合徵(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綜合徵)患者報告丙戊酸誘導的急性肝衰竭和肝臟相關死亡的發生率高。有家族史或有疑似POLG相關疾病的症狀的患者應被懷疑患有POLG相關疾病,包括但不限於不能解釋的腦病,難治性癲癇(局灶,肌陣攣),癲癇持續狀態的表現,發育遲緩,精神運動退化,感覺運動性軸索性神經病變,肌病小腦性共濟失調,眼肌麻痹,或複雜性偏頭痛伴有枕部先兆。應根據現行的臨床診斷評估操作標準開展POLG基因突變檢測(參見【禁忌】。)
驚厥加重
與其他抗癲癇藥物一樣,一些患者可能出現可逆性的發作頻率和嚴重程度的加劇(包括癲癇狀態),或者隨著丙戊酸的使用出現新的發作。一旦出現發作加重,應建議患者立即就醫。(參見【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 應在治療前測定肝臟功能(見禁忌),並在開始治療的前6個月內定期監測,尤其對於危險患者。(見【注意事項】中的特殊警告)。
就如大多數抗癲癇藥物,應注意肝臟酶水平的輕微升高,尤其在治療開始階段,但通常是一過性和獨立性的,無臨床徵兆。
推薦在這些患者中進行更深入的生物學檢查(包括凝血酶原比率);並考慮適時調整劑量,必要時複查。
- 在治療前、手術前或者發生自發性淤傷或出血時,應做血常規檢查(血細胞計數,包括血小板計數、出血時間及凝集試驗)。(見【不良反應】)
- 儘管在用藥過程中極少觀察到免疫學異常,對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應權衡可能的益處和風險。
- 因為丙戊酸有致高氨血症的危險,當懷疑患者有尿素循環缺陷時,在治療前應作代謝方面的測查。
- 應警告患者在接受丙戊酸鈉治療開始時可能出現體便增加的風險,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來減少它的發生。(見【不良反應】)。
- 應警告Ⅱ型肉鹼棕櫚醯胺基轉移酶缺陷的潛在患者,應注意由於服用丙戊酸鈉而致橫紋肌溶解的風險增高。
- 不建議在使用丙戊酸鹽進行治療期間攝入酒精。
- 兒童:3歲以下的兒童推薦使用本品單藥治療,但在這種患者開始治療前應權衡潛在的益處與發生肝臟損害或胰腺炎的風險。
由於存在肝毒性風險,3歲以下兒童應避免合用水楊酸類藥物。
-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減少劑量。由於血漿濃度監測可能會導致誤導,應根據臨床監測調整劑量。
對駕駛及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應警告患者可能出現嗜睡的風險,尤其在抗癲癇藥聯合治療或合用苯二氮卓時(見【藥物相互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癲癇相關的危險
在妊娠過程中,母親強直-陣攣性發作和癲癇持續狀態引起的缺氧,可能增加母親和未出生嬰兒的死亡危險。
- 與本品相關的危險
妊娠
除非明確需要(即在其他治療無效或不能耐受的情況下),本品不宜在女童,女性青少年,育齡婦女和妊娠婦女中使用。育齡婦女必須在治療期間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對計畫妊娠的婦女,如可能,在妊娠之前應儘可能轉用其他合適的替代治療。
在動物:已證實對小鼠、大鼠及兔有致畸胎作用。
先天畸形:
丙戊酸鈉單藥治療和聯合其他藥物進行治療都伴有新生兒畸形。有數據顯示,相比使用丙戊酸單藥治療,聯合其他藥物進行多藥物抗癲癇治療時,嬰兒畸形率增高。
在人體中:有數據顯示,與其他抗癲癇藥物相比,使用丙戊酸治療的母親所生下的嬰兒,輕度或重度畸形的發生率升高,特別是神經管畸形、顱面缺損、四肢畸形、心血管畸形、尿道下裂和多發異常包括多系統畸形。一項綜合分析(包括登記和佇列研究)的數據顯示,在懷孕期間進行丙戊酸單藥治療的癲癇婦女,其子女的先天畸形發生率為10.73%。(95% CI: 8.16 -13.29)。比起一般大眾(風險約為2-3%),重大畸形的風險更大。此風險呈劑量相關,但是低於某一個閾值不存在風險的劑量閾值尚不能確定。
發育遲緩
有數據顯示,在子宮內暴露在丙戊酸鈉會對暴露兒童產生心智和身體發育的副作用。這個風險可能是劑量相關的,但是基於現有數據,低於某一閾值不存在風險的劑量閾值尚不能確定。無法準確地確定這些副作用的風險發生在哪個妊娠期,風險貫穿於整個孕期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
對曾在子宮內暴露於丙戊酸的學齡前兒童的研究顯示,高達30-40%在早期發育中發育延遲,比如說話和走路更晚,更低的智商,語言表達能力差(說話和理解力)和記憶問題。
經測量,曾有在子宮內暴露於丙戊酸的學齡兒童(6歲)的智商比那些暴露於其他抗癲癇藥的兒童低7-10個點。儘管混雜因素的作用不能被排除,這對於暴露於丙戊酸的兒童來說,仍是其智力缺陷的風險獨立於母體IQ的證據。
長期研究結果數據有限。
有數據顯示,在子宮內暴露於丙戊酸的兒童發生自閉症譜系障礙的風險增加(約3-5倍增加的風險),包括兒童自閉症。
有限的數據顯示,在子宮內暴露於丙戊酸的兒童可能更容易產生注意力缺陷/多動症(ADHD)的症狀。
丙戊酸鹽單藥治療與丙戊酸鹽多藥治療都與異常妊娠有關。現有數據表明,含有丙戊酸鹽的抗癲癇多藥治療比丙戊酸鹽單藥治療的異常妊娠的風險更高。
綜上所述
應當考慮採用以下建議:除非明確需要(即在其他治療無效或不能耐受的情況下),本品不宜在育齡婦女中使用。這項評估要在第一次開本品的處方之前或者一個用本品進行治療的育齡婦女計畫懷孕時進行。育齡婦女必須在治療期間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應告知育齡婦女妊娠期間使用丙戊酸的風險和利益的詳細情況。
如果一位婦女計畫妊娠或已妊娠,無論指征如何,都應重新評估本品治療。
在治療癲癇的過程中,不應該在未經重新評估益處/風險的時候就終止丙戊酸鹽治療。如果進一步的風險利益評估後繼續使用本品,應使用每日最小有效劑量,分次服用。
另外,如果適當,妊娠前應開始補充葉酸,相應的劑量(5mg每天),因其可以降低神經管畸形的危險。但是,現有的證據不能表明它可以防止由於暴露於丙戊酸導致的出生缺陷或畸形。
應進行特殊的產前監測,以檢出可能發生的神經管畸形或其他畸形。
新生兒風險
偶有報告母親妊娠期間使用丙戊酸鈉,新生兒發生出血綜合症。此種出血綜合症與血小板減少、纖維蛋白原缺乏和/或其他凝血因子減少有關;纖維蛋白原缺乏症也曾有報導,並且可能致命。然而,這種綜合症必須與維生素K依賴的凝血因子減少相鑑別,後者是由苯巴比妥和酶誘導劑誘導所致。
因此,新生兒應檢查血小板計數、血漿纖維蛋白原水平、凝血實驗和凝血因子。
已經有新生兒低血糖的病例報告,他們的母親在妊娠末三個月期間服用了丙戊酸鹽。
已經有新生兒甲狀腺機能減退的病例報告,他們的母親在妊娠期間服用了丙戊酸鹽。
妊娠母親在懷孕末三個月服用丙戊酸鈉,新生兒可能發生戒斷綜合徵(例如,特別是,激動、易怒、興奮過度、抖動、運動過度、肌張力障礙、震顫、抽搐及餵養障礙)。
生育
在使用丙戊酸鈉的婦女中,有閉經,多囊卵巢,睪丸激素水平上升的報導(參見第11章)。丙戊酸給藥也可能損害男性的生育能力(見【不良反應】)。
病例報告表明,生育功能障礙為可逆性,在停藥後可恢復。
哺乳
乳汁中的丙戊酸濃度很低,濃度為母體血清濃度的1%到10%。基於文獻信息和臨床經驗,在考慮本品的安全性,特別是血液疾病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母乳餵養(見【不良反應】)。
兒童用藥
參見其他項下內容,或遵醫囑。
老年用藥
參見其他項下內容,或遵醫囑。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對其它藥物的作用:
- 神經阻滯劑,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抗抑鬱藥及苯二氮卓類藥
本品可以增強其它精神藥物的藥效,如神經阻滯劑,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抗抑鬱藥及苯二氮卓類藥;因而建議作臨床監控並適當調整劑量。
-鋰
本品對血清鋰水平沒有影響。
- 苯巴比妥
本品可提高苯巴比妥的血藥濃度(抑制肝臟降解代謝所致),並且會現現鎮靜作用,特別是兒童。因而建議在聯合用藥的最初15天內進行臨床監控,一旦出現了鎮靜現象,
就應立即降低苯巴比妥劑量,並適時監測苯巴比妥的血藥濃度。
- 撲米酮
本品會提高撲米酮的血藥濃度,同時也加重它的不良反應(如鎮靜);長期服用此種現象會消失。因而建議進行臨床監控,適時調整劑量,特別是在聯合治療的初期。
- 苯妥因
本品會降低苯妥固的總血漿濃度。另外丙戊酸可提高游離形態的苯妥因的血漿濃度,並可能出現藥物過量的症狀(丙戊酸從血漿蛋白結合位點上把苯妥因置換下來並降低
它的肝臟代謝過程)。因而建議進行臨床監控;測定苯妥因的血漿濃度時,游離形態的苯妥因應得到檢測。
- 卡馬西平
已有丙戊酸與卡馬西平聯用時出現中毒的報導,因為丙戊酸可能引起卡馬西平的毒性反應。因而在聯合治療開始時應進行臨床監測,並按需要適時調整劑量
- 拉莫三嗓
本品降低了拉莫三嗪的代謝,並增加了拉莫三嗪近兩倍的平均半衰期。這種相互作用可能會導致拉莫三嗪毒性增加,尤其是嚴重的皮疹。因此,建議進行臨床監測並且應按需要適時調整劑量(減少拉莫三嗪的劑量)。
- 齊多夫定
丙戊酸可提高齊多夫定的血漿濃度,加強齊多夫定的毒性作用。
- 非氨酯
丙戊酸可減少多達16%的非氨酯平均清除率。
- 奧氮平
丙戊酸可能降低奧氮平的血漿濃度。
- 盧非醯胺
丙戊酸可能增加盧非醯胺的血漿濃度。增加的程度取決於丙戊酸的濃度。特別是在兒童中,由於在這類人群中作用更顯著,應該小心謹慎。
- 丙泊酚
丙戊酸鈉可能導致丙泊酚的血液濃度的增加。當與丙戊酸鈉合併用藥時,應考慮降低丙泊酚劑量。
- 尼莫地平
丙戊酸與尼莫地平的聯合治療可能增加50%的尼莫地平的血漿濃度。
其他藥物對丙戊酸的作用
有酶誘導作用的抗癲癇藥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馬西平)會降低丙戊酸的血漿濃度。聯合治療時應根據臨床反應和血藥濃度來調整藥物劑量。
另一方面,非爾氨酯與丙戊酸鹽聯用,丙戊酸的清除率降低了22%至50%,並因此增加了丙戊酸的血漿濃度。應監控丙戊酸鹽的劑量。
聯合使用苯妥因或苯巴比妥,丙戊酸代謝產物水平可能增加。因此,接受這兩種藥物治療的患者應仔細監測高血氨症的體徵和症狀。
甲氟喹會增加丙戊酸代謝,並有引發驚厥的作用;因此聯合治療時可出現癲癇發作。
丙戊酸與蛋白結合力高的藥物(如阿斯匹林)合用時,游離形態的丙戊酸的血清濃度會上升。
與依賴維生素K的抗凝藥合用時,要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比率。
與西米替丁或紅黴素合用時,丙戊酸的血漿濃度會上升(抑制肝臟代謝的結果)。
碳青黴烯類(帕尼培南、美諾培南、亞胺培南…… ):已有報告稱,當與碳青黴烯類藥物共同服用時,可導致丙戊酸在血液中的水平降低,在兩天內減少了60-100%,有時可能引發驚厥。由於發生迅速和下降的程度,應當避免對丙戊酸水平穩定的患者聯合使用碳青黴烯類藥物(見【注意事項】部分)。若不能避免使用這些抗生素進行治療,應密切監測丙戊酸的血液中濃度。
利福平可能降低丙戊酸鹽的血液濃度,導致療效降低。因此,當與利福平聯合使用時,有必要調整丙戊酸鹽的給藥劑量。
蛋白酶抑制劑在聯合用藥時,蛋白酶抑制劑如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會降低丙戊酸的血漿濃度。
消膽胺 在聯合用藥時,消膽胺可能會引起丙戊酸血漿濃度的下降。
其它形式的相互作用:
同時服用丙戊酸鹽和托吡酯或乙醯唑胺與腦病和或高氨血症有關。應該嚴密監測接受兩種藥物治療患者的高血氨性腦病的體徵和症狀。
喹硫平 丙戊酸鈉與喹硫平聯合用藥可以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白細胞減少症。
丙戊酸鈉通常沒有肝藥酶誘導作用;因此,在接受激素避孕的婦女中,本品不會降低激素類避孕藥的療效。
藥物過量
體徵和症狀
當急性超大劑量服藥時,通常出現的症狀包括伴有肌張力低下的昏迷、反射低下、瞳孔縮小、呼吸功能障礙、代謝性酸中毒、低血壓和循環衰竭/休克。
過量給藥可以導致死亡;但一般預後良好。
臨床症狀可以多變,有報導說血藥濃度過高時會出現癲癇發作。與腦水腫有關的顱內高壓病例也曾報導過。
當用藥過量時,由於丙戊酸鈉製劑中鈉成分的存在,可導致高鈉血症。
處理:
對過量服藥的處理應根據症狀:洗胃治療在藥物攝入達10-2小時內有效,心肺監測。
納洛酮也被成功地用於一些個別病例。
在藥過量的情況下,曾成功使用血液透析和血液灌注。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丙戊酸鈉為抗癲癇藥。
丙戊酸鈉的藥理作用與其在血漿和腦內的藥物濃度有關,其可能的作用機制是通過影響γ—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或其代謝來增強GABA的抑制作用。
有報導稱在體外試驗中,丙戊酸可以刺激HIV-1的複製,但對HIV感染者的外周血單核細胞的研究顯示,丙戊酸鈉並不具備誘導HIV複製的促有絲分裂效應。事實上,丙戊酸鈉對HIV複製的影響結果不一,且變化數量不大,似乎與藥量無關,目前尚無在人體的研究記錄。
藥代動力學
- 靜脈給藥時,丙戊酸鈉的生物利用度接近100%。
- 分布主要在血液,快速交換的細胞外液。通過腦脊液進入腦。
- 半衰期為15-17小時。
- 治療有效的最小血藥濃度為40-50mg/1,治療有效的血藥濃度範圍在40-100mg/1,超過200mg/1需要減量。
- 靜脈給藥時,幾分鐘就能達到穩定的血漿濃度。之後通過靜脈滴注維持。
- 丙戊酸鈉與血漿蛋白結合率非常高,蛋白結合率與劑量相關並可飽和。
- 丙戊酸鈉經葡糖果醛酸和β-氧化酶代謝,並從尿液排出。
- 丙戊酸鈉可被透析出,但血液透析僅對血漿中未結合的丙戊酸(大約10%)有作用。
- 與其它抗癲癇藥構不同,丙戊酸鈉不增加自身的降解,也不增加其它藥物(如雌激素和口服抗凝劑)的降解,這是由於它沒有細胞色素酶P450的誘導作用。
貯藏
室溫保存(25oC)以下
包裝
玻璃瓶,1支/盒,另附1安瓿溶劑(4ml)
有效期
60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 JX20190019
批准文號
進口藥品註冊證號: H20150084
進口藥品分裝批准文號:國藥準字J20150064
生產企業
Sanofi-Aventis S.p.A.
核准日期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