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期限與企業決策 - 基於我國2012年股利稅改革的證據

《投資期限與企業決策 - 基於我國2012年股利稅改革的證據》是依託復旦大學,由倪晨凱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資期限與企業決策 - 基於我國2012年股利稅改革的證據
  • 依託單位:復旦大學
  • 項目類別: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 項目負責人:倪晨凱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經濟學理論指出,當風險規避的個體過於頻繁地評估信息時,其決定不能最大化長期效用。體現於資本市場,短期投資者將迫使公司管理者作出提升短期表現而犧牲長期價值的決定(Stein, 1989)。藉助中國2012股利稅改革,本課題將對上述理論進行探討。意於鼓勵長期投資,財政部、國稅總局、證監會聯合頒布的財稅[2012]85號文降低(增加)了長期(短期)投資者的股利稅。基於該類自然實驗,本課題將探討投資期限帶來的如下影響。(1)投資期限對公司信息披露的影響。(2)投資期限對公司投資效率的影響。(3)投資期限如何決定市場反應。(4)集中制股權下的代理問題與投資期限的互動作用。本課題的結論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有著實際的意義。由於缺乏長期投資者,我國資本市場失去了諸如價格發現等機制,因而制約了其穩定發展以及資本的最優分配。理論方面,本課題拓展了投資期限領域的研究,並克服了之前研究中存在的識別問題。

結題摘要

本課題分析我國資本市場中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對企業決策的影響。研究背景為財政部、國稅總局、證監會於2012年11月16日所頒布的財稅[2012] 85號文《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檔案下,投資者的股利稅負取決於其持股時間的長短,長期投資者享受更低的股利稅負。 本課題利用稅制改革前後我國上市企業的數據,論證了投資期限對於企業的如下方面的影響。第一,投資者的平均投資期限較長的企業在新稅制下會增加股利支付。原因是投資者整體而言股利稅負得到了降低。第二,投資期限越長的公司,其股價波動性越低,而且股價中信息含量更多,噪音更少。第三,投資期限越長的公司,其財務披露越規範,短期的盈餘管理更少。 基於上述主要發現,本課題進一步拓展到投資者的其它重要特徵和企業決策之間的關係。研究發現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的代理成本、投資者的預期違規成本、投資者的有限注意力等相關投資者特徵也顯著影響了企業的決策。而課題中所設計的政策評估的方法也幫助課題組分析和論證了企業信息披露方面的其它政策所帶來的經濟後果。 總結而言,本課題論證了投資期限對於企業決策的顯著影響,並進一步考慮了投資者的其它特徵。同時,本課題對於財稅[2012]85號文給出了政策評估,發現股利稅新政確實對投資者的行為和企業的決策都產生了正面的影響,尤其是對於股息率比較高的企業。本課題因此論證了三部委設計該稅制的預期,也就是通過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鼓勵長期投資並促進了資本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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