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包乾情況表是反映實行基建概算投資包乾責任制的建設單位基建包乾節餘的提取及分配等情況的年度會計報表。它是根據有關資料、有關帳戶的發生額和實現的包乾節餘及規定的上交或留用比例分析、計算填列的。
例如“建設項目概算包乾數”欄,應根據批准的包乾契約 (或協定) 中確定的概算包乾數填列; “建設項目概算包乾節餘數”欄,應根據“應交基建包乾節餘”帳戶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應交財政和主管部門包乾節餘數”欄,應根據實現的包乾節餘和規定的上交比例計算填列。各地區和各主管部門匯總編報本表時,應按所屬實行概算投資包乾責任制的建設單位進行填報。編制投資包乾情況表的目的是便於分析、檢查建設單位基建包乾節餘的提取、上交和留用情況,促使建設單位按規定比例提取、上交和留用基建包乾節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