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創業全程法律指南(律師答疑版)》是2015年5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韓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資創業全程法律指南(律師答疑版)
- 作者:韓驍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5月
- 頁數:248 頁
- 定價:3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6387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因此投資創業不僅要有敏銳的經濟頭腦,同時還要具有相應的法律常識。一個懂法的企業管理者,能以各種法律法規作為其不可或缺的武器,從而面對各種法律風險,各種法律糾紛。
《投資創業全程法律指南(律師答疑版)》詳細講解了關於企業的創辦、股東與出資人、企業稅務、企業的經營、企業的分立與合併、破產清算等方面的現實問題,內容全面、語言通俗、方便易讀。了解和學習本書有關於投資創業的法律,不僅有利於創業成功的實現,也有利於企業自身權益的維護。
作者簡介
韓驍,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兼職教師、北京市經濟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石景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與生活》、《南方周末》、《新京報》等報刊雜誌的特聘專家律師。同時具備法律職業資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助理工程師、報關員、安全員資格。韓驍律師師從於民法學大家、中國侵權責任法、物權法主要起草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梁慧星先生,在民法學,特別是侵權責任法領域有深入研究並擁有獨到見解,目前已出版《道路交通糾紛一站式解決》(2015年4月1日)等著作。韓驍律師曾在建設工程公司、投資公司等多家企業擔任法務總監職務,精通公司管理、建設工程、勞動爭議、智慧財產權等方面法律規則,是律師行業中少有的對企業的運營管理從理論到實踐均有較深入研究的複合型律師之一。從事律師工作後,更利用自己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及勞動爭議兼職仲裁員和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的身份,長期為中小企業提供制度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契約審核、股權轉讓、資產併購、爭議解決等方面法律服務。
圖書目錄
第一章PARTONE
企業的創辦
企業開立前的準備
01 只有一個自然人投資能成立什麼形式的企業?
02 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一人公司後是否還可以再投資設立其他公司?
03 個人獨資企業的成立需要經過哪些法律程式?
04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嗎?
05 一人公司增加投資人轉換成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經過哪些程式?
06 兩個自然人可以一起組建什麼樣的企業?
07 合伙人能夠查閱合夥企業的賬簿等經營及財務信息嗎?
08 合伙人能用勞務作為對合夥企業的出資嗎?
09 有限責任公司誰負“有限責任”?
10 有限責任公司內部也有“股份”嗎?
11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提交公司章程嗎?其應包括哪些內容?
12 中國公民可以和華僑一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嗎?
13 股份有限公司經過何種程式後才能算成立了?
14 股份有限公司繁多的設立程式能夠簡化嗎?
15 股東認股書上應載明招股說明書的內容嗎?
16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有何區別?
第二章PARTTWO
股東與出資人
股東權益受法律保護
01股東可以委託律師參加股東大會嗎?
投資創業全程法律指南
02以自己的專利出資的股東可以當總經理嗎?
03股東的出資可以自由抽回嗎?
04哪些人應該參加股東大會?
05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嗎?
06股東在入股企業前就有權知道募集資金的用途嗎?
07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可以要求參加公司的股東大會嗎?
08選舉董事時,股東可以“一錘定音”嗎?
09股東有權制定公司的財務預算案嗎?
10個人獨資企業老闆的家人可以享有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嗎?
11個人獨資企業管理人能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嗎?
12合伙人可以隨時要求撤伙嗎?
13合伙人能否用合夥企業財產償還個人債務?
14股東轉讓公司股權需要經過何種程式嗎?
15侄子和另一股東具“同等條件”,股東股權應轉讓給誰?
16公司不向股東分配利潤,怎么辦?
17股權被法院強制執行時優先購買權還適用嗎?
18公司未正式成立,股東可以拿到股票嗎?
19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權利可以轉讓嗎?
20如何入伙一合夥企業?
21合伙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可以成為合伙人嗎?
22合伙人退夥,企業債權債務如何劃分?
第三章PARTTHREE
企業稅務管理
稅務法律知識企業必備
01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有哪些?
02新成立的私營企業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如何辦理?
03當稅務登記證遺失時該怎么辦?
04申請辦理公司稅務登記應提交哪些法律檔案?
05不辦理稅務註銷登記是否會受到處罰?
06當企業無償轉讓不動產時,需要繳稅嗎?
07稅收包不包括企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
08稅收優惠適不適用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09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公司的損失能從中扣除嗎?
10小規模納稅人是指什麼?
11招收軍轉人員的企業會有稅收優惠嗎?
12小型微利企業,能否享受稅收上的優惠?
13開具假髮票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14扣繳義務人是稅務機關指定的嗎?
15經營確有困難的公司,能否延期繳稅?
16稅務機關能否強制執行未繳滯納金的公司?
17不服稅收機關的處罰,怎么辦?
18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對未到期的稅務提供納稅擔保嗎?
19稅務機關應該如何處理企業多繳的稅款?
20超過了稅務機關的追征期,就可以不納稅了嗎?
第四章PARTFOUR
企業合法經營
成功的企業一定是知法守法的企業
一、會計、價格與廣告
01企業的每一樣經濟活動都要辦理會計核算嗎?
02公司領導是否可以自行塗改會計憑證上的誤差?
03公司會因為會計違法謊報、瞞報會計憑證受處罰嗎?
04公司財務人員可以設定“明賬”“暗賬”來應付不同人群嗎?
05無會計資格的人可以被公司任用為會計嗎?
06企業可以自主決定產品的價格嗎?
07一樣的鋼材可以定兩種價格嗎?
08政府能強制各企業類似產品“統一定價”嗎?
09企業對其產品的定價有必要召開價格聽證會嗎?
10報社可以刊登公司剛制定的價格表嗎?
11企業可以在旁邊的大型立交橋上設廣告牌嗎?
12企業可以請扮演過國家領導人的特型演員做廣告代言嗎?
二、正當競爭、質量保證
13低價處理馬上到期的商品可以嗎?
14可以使用來路不正的客戶信息嗎?
15可以給對方經理一些回扣,以達成契約嗎?
16缺陷產品對人造成損害,是生產商的責任還是銷售商的責任?
17廠家可以“召回”不合格食品嗎?
18企業進口產品可以沒有中文說明只有外文說明嗎?
19公司生產的產品被盜以後造成他人經濟損失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20生產商需要對產品的質量一直負責嗎?
21經營者偽造其出售商品的產地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22商家能否以商品是打折的為由不開具發票?
23最高應價人可以反悔,拒絕接受拍賣物嗎?
24全場的最高應價還沒有達到拍賣品的保留價,怎么辦?
25一工程可以只向兩家公司發出邀請招標函嗎?
26兩家企業可以聯合共同投標一個大項目嗎?
27投標人可以以低成本價投標,拿到項目嗎?
三、票據、證券
28票據債務人能否以契約未合理履行為由,拒絕支付已經轉讓的
票據?
29公司的票據上應如何簽章?
30對於被盜的票據,企業應該採取什麼補救方法?
31匯票未經審查背書連續性的,能否被他人兌付?
32本票的付款期限有何限制?
33 “空白轉賬支票”是否能夠使用?
34實施內幕交易行為的主體範圍是什麼?
35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是否屬於內幕信息?
36公司通過自買自賣股票以炒高股價的行為,是法律禁止的嗎?
37財力不足,證券公司應先進行民事賠償還是先繳罰款?
四、銀行、保險與環保
38企業能否強求商業銀行為其提供擔保?
39商業銀行是否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單位存款?
40我國法律是否允許企業在商業銀行設立兩個基本賬戶?
41企業在何種情形下,可以不提供擔保就能從商業銀行貸款?
42公司可以就承租的樓房投保嗎?
43重複保險的,各保險人應當如何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44被保財產危險程度增加的,保險人可能採取哪種措施?
45企業閒置排污設施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是否應當賠償?
46企業發生污染事故時,應該如何處理?
47環境污染損害訴訟是否有時效限制?
48企業生產產生的噪聲過大,受到噪聲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是否有權要求企業停止生產?
第五章PARTFIVE
企業分立與合併
企業的分分合合也受法律調整
01公司決定合併的,應如何履行通知義務?
02公司合併的,之前各自的債權債務由誰承繼?
03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式是什麼?
04公司分立以前的債務,分立後由誰負責?
05改變公司的註冊資本是否可以不作變更登記?
06合夥企業之間可以合併嗎?
07食品生產企業被吞併後,由誰向消費者進行賠償?
第六章PARTSIX
破產清算
企業終結中的法律程式
一、申請受理程式
01公司在嚴重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可以申請破產嗎?
02企業申請破產應當提交哪些手續?
03企業應當在何時提出對企業破產申請的反對意見?
04破產企業能否在破產前臨時更換法定代表人嗎?
05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的還債行為有效嗎?
06管理人是由破產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嗎?
07破產公司合作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成為破產管理人嗎?
08管理人接管破產公司的財產後可以任意處分其財產嗎?
09管理人到位後可以立即宣布企業停止營業嗎?
10債權人對管理人的報酬可以有異議嗎?
二、財產費用問題
11法律規定的債務人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12因撤銷交易而產生的債務,如何定性?
13管理人對於債務人所做的哪些個別清償,不應該請求法院
撤銷呢?
14債務人自身債權的訴訟時效會因破產申請有什麼新變化嗎?
15對於債權人提出的抵銷,管理人通常會找什麼理由予以反駁?
16擬破產企業的哪些股東提出的債務抵銷會被管理人提出異議?
17企業破產前可以以低價售出部分產品嗎?
18企業在嚴重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清償的債務,其他債權人有權
撤銷嗎?
19企業申請破產後,管理人如何處置留置物?
20和將破產企業之間互有債務,怎么辦?
21管理人處置破產企業財產的費用屬於破產費用嗎?
22他人無因管理破產企業的財產構成破產企業的共益債務?
23工作人員因執行職務致人損害產生的債務屬於破產費用嗎?
24破產企業應當優先支付破產費用還是共益債務?
三、債權人的權益
25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期限可以延長嗎?
26破產企業員工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企業清單嗎?
27對於將要破產企業開出的票據,付款人可以申報債權嗎?
28延遲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可以獲得和其他債權人一樣的利益嗎?
29債權尚未確認的債權人可以行使表決權嗎?
30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後,誰有權召集債權人會議?
31債權人不服債權人會議的決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決議嗎?
32債權人委員會能否要求管理人停止違法行為?
33管理人有權轉讓將破產企業的商標嗎?
34起訴擬破產企業的,應到哪裡的法院?
四、重整與和解
35破產企業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企業嗎?
36重整期間債務人可以自行營業嗎?
37重整期間總經理有權向第三人轉移股權嗎?
38重整期間債務人受管理人約束嗎?
39債務人按重整計畫減免的債務,其不再承擔清償責任嗎?
40債務人可以要求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嗎?
41企業破產前可以提出和解協定草案嗎?
42有質押財產的債權人只能等待企業破產嗎?
43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定草案,該決議是否有效?
44和解的同時達成欺詐協定,和解協定成立嗎?
45和解協定減免的債務,破產企業可以不償還嗎?
五、清算
46第三人為企業清償完全部到期債務,企業可以不破產嗎?
47破產企業應先付職工的醫藥費還是國家的稅款?
48破產企業已經無財產可分配,怎么辦?
49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有什麼程式?
50破產企業的總經理有機會成為高級管理人員嗎?
51破產企業的財務狀況是商業秘密嗎?
52管理人將他公司暫存物變賣是否承擔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