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書又稱“投標保函”或“投標擔保”,銀行受投標人委託向招標人擔保的一種保證中標後履行義務的檔案。投標人在向招標人遞交的投標書內,另函同時寄一份投標保證函件。待開標後,中標人先前附來的保證書立即生效。在開標日以後和投標有效日以前,投標人撤消其投標;或授予契約通知後的30天內,投標人未能與招標人簽訂契約; 或在授予契約通知後的30天內,投標人未能開立履約保證書時,招標人一旦提出書面陳述,擔保銀行保證立即以保函所列金額支付給招標方。作為投標人未履行義務的賠償金,保函金額一般為契約金額的25%。有效日期應比開標日經過評估到授予契約通知日的一段時間略長,有的規定為保證書開出日6個月; 有的則規定到履行保證書開出日終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投標保證書
- 類型:保證書
- 適用範圍:投標等
- 簽約: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