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辦公地點:承德市雙橋區東大街市政府1號樓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科室:5個 
機構職責,單位地址,

機構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草擬有關民族宗教問題的具體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2、 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3、 指導、監督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實施;協調處理設計民族關係的有關事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負責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慶祝活動。
4、 分析民族地方經濟運行情況,協助擬定民族地方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民族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對民族地方的現場辦公和民族地方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產;配合承辦少數民族和民族地方扶貧事宜;管理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關事務。
5、 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關事務。
6、 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參觀、考察、等事宜。 7、 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辦對民族地方的教育援助和國家民族教育扶持有關事宜;落實少數民族教育的優惠政策。
8、 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提拔推薦工作。
9、 管理恢復、更改少數民族成份工作。
10、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11、 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12、 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13、 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協助做好宗教院校招生的有關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14、 了解掌握國內外宗教狀況、動態;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15、 協助縣區人民政府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社會穩定的問題。
16、 管理普寧寺,加強寺廟的安全、消防、保衛工作及文物古建維修;指導開展正常的佛事活動;做好旅遊接待工作。
1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承德市雙橋區東大街市政府1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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