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市場

承兌市場(acceptance market)是以經營承兌票據為業務,由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票據經紀人買賣承兌票據而構成。承兌是指票據持有人要求債務人簽字蓋章承認到期兌付的行為,這裡被承兌的票據是指匯票。承兌的性質就是承兌人對收款人無條件支付票款的保證。承兌後的票據稱為承兌票據。由於承兌票據的承兌人已經保證在償付期支付,因而投資者願意在二級市場上購買或銷售承兌票據,以調整流動性資產,從而形成承兌市場。

交易對象,構成,

交易對象

承兌市場的交易對象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是指由票據所記載的付款人直接承認兌付,商業承兌匯票多用於國內貿易,通常是賣方把商業票據和貨物單據一起交給買方,買方簽字承兌,並指定付款銀行,再交給賣方,這時的商業票據已成為商業承兌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多用於國際貿易中,是銀行為幫助進出口商進行國際貿易承擔票據到期付款義務而簽發的票據。當A 國的進口商向國外訂購貨物時,A 國的銀行接受國外出口商的要求,承諾向出口商或指定銀行支付的義務,當銀行允諾負責支付並在票據上蓋上“承兌”字樣以後,該票據就成為銀行承兌票據。由於有銀行做後盾,這種票據成為承兌市場的重要交易對象。

構成

承兌市場的主要構成者有:
(1)提供承兌票據的各類銀行,它們為出口商或國內廠商提供票據。銀行之所以願意承兌票據,是因為通過承兌方式為客戶提供融資,銀行只提供本身的信用作為擔保,不一定要減低銀行本身的存款能力。而且這類票據具有自償性,銀行作為擔保人承擔的風險很小。
(2)票據商。他們從出票人、承兌單位及持票者手中購進承兌票據,並以稍高的價格出售,從中取利。承兌票據的買主,主要有各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儲蓄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對承兌市場起穩定作用。當中央銀行所定的購入折扣率比市場折扣率低時,必有大量票據流向中央銀行;反之,假如中央銀行購入折扣率比市場折扣率高,則向其求售者減少,在承兌市場上,當市場利率低,各銀行資金周轉靈活時,它們紛紛購進承兌票據,作為流動性資產管理的一部分。而當市場利率高,銀根緊縮時,各銀行就會將資金轉為他用,減少手中持有的承兌票據數量,承兌市場上有大量承兌票據需要出售。這時,中央銀行總是儘快買進,以免持票人手中積累過多的票據而承擔較大的風險,從而發揮出積極的穩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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