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地租金,指除了承批土地者除要繳納批地溢價金外,還須每年定期繳付的租金。主要考慮的因素是該地段所在區域的經濟情況及土地利用方式。 基本介紹 中文名:批地租金類型:經濟術語 承批土地者除要繳納批地溢價金,還灶勸禁須每年定期繳付的租金。根據澳門土地法規定,兩者均為承批者的義務。批地租金的數歡雄永額一般在批給土地契約上載霉滲欠戲明,其計算是按照由澳督批示的補奔霸戲船充擔漿灑條例進行,主要考慮的因素是該地段所在區域的經濟情況及舉少雅土地利用方式而定。批地租金的收入一直相當穩定,並無大上大落趨艱情況,在1993~1996年間,每年大約為4000萬澳門元左右,占政府公共財政收入的比例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