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市司法局

扶餘市司法局

扶餘市司法局立足本職,強化措施,積極構建平台,服務新農村建設。 構建法制宣傳平台。構建安置幫教平台。 構建法律服務平台。 構建法律援助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扶餘市司法局
  • 區域:扶餘市
  • 職責:落實司法工作
機構職責,機構及職責,事業單位職責,

機構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司法行政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部門、各單位、各行業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監督和管理全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
(四)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車管理工作;
(九)指導和監督全市司法行政隊伍的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及職責

政治部
1、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2、協助上級有關單位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
3、負責考核管理各直屬單位的負責人;
4、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5、負責全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立功表彰申報工作;
6、負責系統內法制教育、素質教育、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及有關培訓工作;
7、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8、研究擬定縣司法局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重點並監督實施;
9、負責局機關各項政務活動的協調和督查、督辦以及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
10、負責文秘和接待工作;
11、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管理財務、物資、車輛。
司鑒科
1、負責全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審核登記的初審工作;
2、負責對本轄區內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監督、管理;
3、負責對本轄區內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執業行為予以警告、責令改正的處罰及其它處罰的建議,並上報省司法廳;
宣傳科
1、負責全縣法制宣傳工作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
2、制定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指導全縣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基層科
1、指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2、管理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工作,
社區矯正辦公室
負責全縣“兩勞釋解”等人員的管理、安置、教育和對符合條件的社區矯正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事業單位職責

扶餘縣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職責:
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減免收費的法律服務。
吉林省扶餘縣公證處
依據事實和法律、法規、規章,獨立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引導公民和法人依照事實和法律,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行為,以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民事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促進社會穩定;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國家法律,制止不法行為,預防糾紛,減少訴訟,以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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