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3.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
4.組織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5.承擔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推進食品安全規劃;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以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名義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導相關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執法行為。承擔食品(含食品加工設備、包裝容器、包裝材料等相關產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監管職責。
6.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職責。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人員主體資格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傳銷活動;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7.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全縣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商)品召回制度。
8.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9.負責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
10.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國家省市馳名、著名、知名商標;保護特殊標誌、認證標誌;負責地理標誌、商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推動和監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12.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計量器具生產、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3.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14.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負責全縣質量強縣推進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
1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製度。
16.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17.指導規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各類專業市場的經營行為,並監督管理,並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18.負責全縣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
19.負責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2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系統工作制度的落實;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綜治維穩、計畫生育、檔案等日常事務工作和後勤保障工作。擬定全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系統財務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財經紀律檢查等工作;擬定系統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年度審計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系統個人養老、醫療、住房、統計、財務報賬工作;負責系統固定資產、裝備、幹部職工津補貼發放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管理和指導本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考核獎懲工作;制定並實施本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和學歷教育;負責本系統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3.政策法規股: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製度。
4. 縣食安委辦公室(食品綜合協調股):承擔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指導成員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擬訂食品藥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鎮街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指導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推動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5.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巡查、回訪、執法檢查、年度報告審查等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負責生產加工企業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
6.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依法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和食用農產品流通環節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建立並落實食品經營管理自律制度和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對不合格食品進行市場清查和退市,制定和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7.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餐飲服務日常監督管理;參與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
8.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保健食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9.質量監督管理股(質量強縣推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指導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質量強縣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名牌戰略;負責組織、指導產品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商標使用行為,依法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10.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組織指導標準化工作、非食品企業產品標準和計量管理工作管理;標準登記備案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管理;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測檢驗機構和節能降耗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市場計量行為。
1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的監督管理;制訂行政縣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場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信息化辦公室):負責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經紀人、拍賣等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依法開展廣告監督管理工作。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承擔對網路經營主體的網路監測和巡查工作;負責計算機信息數據分析;承擔信息諮詢的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13.企業個體監督管理股:負責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14.縣非公企業黨工委辦公室:負責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檢查督辦、貫徹落實縣非公企業黨工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全縣非公企業黨建工作調查研究,總結推廣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經驗;負責組織開展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人、非公企業出資人、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非公企業黨建信息的統計報送;承擔縣非公企業黨工委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