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風縣國家稅務局

扶風縣國家稅務局是扶風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全職能局,為正科級建制。縣局機關設定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機關黨委辦公室),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 5個派出機構(城關稅務分局、法門稅務所、召公稅務所、杏林稅務所、絳帳稅務所)和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65人,其中在崗93人。共管理納稅人1242戶,其中一般納稅人159戶,小規模納稅人170戶,個體戶913戶,2010年組織稅收收入1.43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扶風縣國家稅務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點:扶風縣
  • 職責:主管國家稅收工作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近年來,扶風縣國家稅務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國稅局、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一個中心(組織收入),兩條主線(稅收管理、隊伍建設),不斷推進三個創新(理念創新、機制創新、實際創新),通過“科學務實、主動作為、促進工作、創先爭優”的國稅發展理念,積極實施和推進“235”工程,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稅收各項事業取得了新成績。全縣系統共創穫省級“衛生單位”、省級“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示範崗”、省級“百佳企業所得稅業務能手”、省級“百佳征管能手”、省級“納稅服務標兵”、集體三等功等榮譽,有效促進了扶風經濟社會的發展步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根據稅收管理體制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防偽稅控及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和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的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
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基層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9.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全局系統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城關稅務分局、法門稅務所、召公稅務所、杏林稅務所、絳帳稅務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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