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農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農業和農村對外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扶綏縣農業局
- 地點:扶綏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
主要職責
(一)具體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綜合協調。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工作調研,提出農業和農村發展重大舉措,推動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
(二)研究提出全縣農作物生產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政策建議和重大技術措施、階段性生產管理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作物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方案,制定農作物新產品開發、新技術試驗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農作物基地(項目)建設及良種繁育,指導經濟作物產業體系與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協調生產、科研與加工的關係;指導全縣農作物檢疫、品種審定、種子(苗)生產認證、種質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作物基地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工作。
(三)擬訂農業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協調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流通與價格、農村信貸、農業保險及農業財政補貼等政策性建議;負責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督檢查。
(四)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和協調農村改革試驗區改革試驗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貫徹落實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及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負責全縣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參與組織農產品加工與流通,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負責指導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的現代化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六)負責指導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休閒農業、循環農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負責開展基本農田保護、農業資源保護和耕地質量建設工作;承擔和指導農業重大技術項目及示範區(園)建設;負責組織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等農業區域性開發工作;研究實施大型農業工程和農民增收措施。
內設科室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協助局黨委行政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站、所、中心、學校的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文印、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及歸口管理農業新聞宣傳、出版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及辦理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後勤服務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辦局機關並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直屬單位機構人事勞動制度改革、人事檔案管理,組織全國、全區、全市農業勞動模範評選的推薦及全縣農業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工作,組織制訂全縣農業財政資金年度計畫,負責基建項目、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農業開發和示範性項目、農業利用外資等項目資金管理監督。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價格和保險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報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算和決算、部門預算執行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和組織本局系統和直屬單位審計的有關工作。綜合平衡農業系統利用資金、農用物資等規劃與計畫;負責辦理勞動工資、會議接待、物資採購的財務結算工作。
二、農業生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農業部門統計、農業生產進度統計和發布工作,以及統計法規的實施與監督,負責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協調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農業建設,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指導提出糧食、油料作物生產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建議,重大技術措施、階段性生產管理意見,組織擬定糧食、油料作物新產品開發、新技術試驗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保護、監督管理和質量監測;負責指導糧食生產基地、項目建設,研究指導制定全縣蔬菜、瓜類等經濟作物生產發展戰略、規劃、指導性計畫、重大技術措施、階段性生產管理意見並組織實施;研究指導提出經濟作物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組織經濟作物新品種開發;負責指導經濟作物基地(項目)建設及良種繁育,指導經濟作物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協調生產、科研與加工的關係。
審核全縣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驗項目和試驗方案,跟蹤檢查全縣農村改革試驗區項目實施情況,總結上報全縣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驗成果,負責組織全縣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點)幹部培訓。
負責提出外向型農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措施,收集國內外農業發展動態,協調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農業法律法規監督執行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參與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政策法規建議,負責農業和農村有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的指導、管理、協調、監督及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農業執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和政策法規諮詢;負責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農業行政執法聽證和行政許可聽證;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監督農業產業政策和各項措施的實施,監督減輕農民負擔政策的落實;協作處理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執法和案件查處;負責種子、化肥、農藥生產、市場執法、監管及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治安綜合治理,幹部職工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
四、農業信息股
管理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工作,擬訂全縣農業信息項目計畫和制定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參與主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指導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的發布和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歸口管理,信息採集等有關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技術開發套用和信息服務。負責農產品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的發布工作;提出促進全縣農產品流通、農業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調查、收集、整理農業生產及農村經濟的動態信息,發布農情和編髮(信息快報),引導農業和農民進入市場,研究農業生產技術、經濟問題和市場問題,開展信息交換交流;充分發揮縣、鄉兩級現代農業信息網路的作用,管理全縣農業信息網路和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加入世貿組織後全縣外向型農業的發展措施;收集研究國內外農業發展新動態。
研究指導提出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檔案草案,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指導農業科研和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工作;承辦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歸口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農業科技推廣和科技試驗、示範場(站、所)工作;協調農科教結合;組織草擬全縣農業科技隊伍建設規劃及有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縣農業技術職稱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審及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協調農業和農村人才工作。組織指導農民培訓工作;對口指導農業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
五、農產品流通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縣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生態休閒觀光旅遊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農產品行銷促銷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農產品加工及流通;指導全縣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建設與現代化管理;組織、保護和發展全縣農產品品牌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