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縣林業局

處理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機關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負責來文來電登記、擬辦、年度計畫、工作總結、生態建設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檔案整理、做好會議檔案發放和會議記錄、收發政務信息、保密等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克托縣林業局
  • 外文名:無
  • 詞性:名詞
  • 類別:林業局
單位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單位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2、 擬定托克托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使用林業生態資金。
3、 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4、 負責林政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林業資源調查、規劃、設計、依法監督檢查徵用、占用林地及更新採伐的執行。負責全縣征占用林地審核、審批工作;對林地、林權、限額採伐、憑證採伐運輸、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等實施監督與管理。
5、 負責林業生態建設、國家及地方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
6、 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托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查處破壞森林防火設施。
7、 負責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負責義務植樹的行政執法工作。
8、 指導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做好野生植物資源保護,指導辦理森林公安行政複議、訴訟、國家賠償工作,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9、 負責指導林業管理站科技成果的引進、推廣工作;負責指導森林保護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檢疫工作;負責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國有林管護,並組織好全系統職工專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
10、行政主管國有林場、林管站、森保站、國有苗圃、森林公安局,負責系統組織、人事管理工作。
11、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搞好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財務核算、車輛管理、衛生、接待、保衛等後勤保障工作。
2、防火辦公室
負責組織、宣傳、指導、檢查全縣森林防火、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及防火隊伍建設;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3、造林綠化業務股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植樹造林、育林、綠化、防沙治沙方面的法規、規程並監督執行;研究制定造林、營林、綠化計畫及規程並組織實施。
4、資源林政股
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對全縣林業資源調查;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縣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占用徵用事項的初審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和運輸。

辦公地址

地址:托克托縣東勝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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