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由此可見,
請會一事來歷頗久,說不定在清代之前就有了。這可是件很好的事,對於
囊中羞澀,又急需錢辦事的人來說,確如
雪中送炭。到了上世紀70年代,打會更是到了
登峰造極的地步。
現實事例
我所在的單位,常常是這個會剛剛打滿,下一個會又來約你了。一般每人10元,急需錢用者優先,剩下的則“拈砣砣”(
抓鬮)以定先後次序拿錢。每月“關”工資時,主會者會主動要參會者交錢,然後交到得會人手中,無利息可言。
後來,打會者日益增多,加之70年代後期供應較以往充裕,老百姓需錢辦事的情況增加了不少,光靠打會這種民間集資形式已是
捉襟見肘。單位上的
工會便勇敢地挑起了這副擔子。由
工會出面,自願參會者每月交錢5元,以年為限,當年結清。第二年願意參加的人又再交錢。借款者以年為限,都是當年
春節前結清一切往來賬目。這種辦法還真有效,它省去了打會時東邀約人西邀約人的麻煩,而且每次出資數額比原來減輕一半,相當於存錢。這種單位
工會出面解決職工用錢難的辦法,迅速將私人間的打會取代。它的正式名稱叫
互助儲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