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更來夜又長

打得更來夜又長,客家方言俗語。套用上一是用於勸停、催結束,就是叫人別再囉嗦或爭執下去;二是催抓緊、促進度,就是叫人別再拖拉磨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得更來夜又長
  • 屬性:客家俗語
  • 釋義:勸停、催結束、催抓緊、促進度
用途,解釋,使用現狀,其它方言,

用途

表面上的意思是“打更後又進入長夜裡了”,言下之意是“都什麼時候了,別再這么下去了”。
“打得更來夜又長”這一俗語在不少客家方言書著中都有收錄。
“打得更來夜又長”表面上的意思是,打更後又進入長夜裡了。言下之意是,都什麼時候了,別再這么下去了。套用上,一是用於勸停、催結束,就是叫人別再囉嗦或爭執下去;二是催抓緊、促進度,就是叫人別再拖拉磨蹭。
當你看到那些辯論、爭論耗時長,仍不見有結果,便可說“莫囉嗦啦,打得更來夜又長”來勸收場;
當你看到那些糾紛、爭吵沒完沒了,依然沒分出誰是誰非,便可說“莫再吵啦,打得更來夜又長”來勸停;
當你看到他人閒聊多時,仍毫無休停之意,便可說“脈個(什麼)時候啦,打得更來夜又長”來催其抓緊做事;
當你看到他人一直在拖拉磨蹭,進度緩慢,便可說“抓緊呀,打得更來夜又長”來催其加快進度。

解釋

如今可以看到各種書著對“打得更來夜又長”的不同解釋:
一、楊沅《梅諺匯箋》(1932):“打得更來夜又長,今俗和事佬。多舉此言。勸人息事。”
二、魏東海《客家話常用詞詞典》(2000):“打得更來夜又盡,比喻弄得清是非曲直,為時太晚,勸人事情已無可挽救,不必追悔。”(這裡的“盡”,或者可作“靜”,都可通“長”。)
三、謝永昌梅縣客家方言志》(1994):“打得更來夜又長,比喻夜長夢多,凡事應抓緊進行,不宜拖延。”
四、溫昌衍、王秋珺《客家方言》(2015):“打得更來夜又長,比喻時間拖長了,可能會發生不利的變化,故凡事應及時進行。”
可以看出,釋義一、二都是該俗語含義的同一個方面,即用於勸停、催結束;釋義三、四是該俗語含義的另一個方面,即用於催人抓緊做事。但是,其中的“夜長夢多”“時間拖長了,可能會發生不利的變化”都不是該俗語應有的含義,也就是說,釋義三、四並不準確。另外,網路上還可看到把這俗語歸為遵守時序的諺語,這更是謬誤。釋義一的作者楊沅出生於1870年(同治庚午年),釋義二的作者魏東海出生於1915年,可以看出,清末至民國期間,該俗語仍然流行。隨著鐘錶計時工具的引進,打更計時的方式便走向消亡。如今人們已很少提及“打更”的事了,人們對“打得更來夜又長”的含義也就模糊不清了。

使用現狀

隨著打更計時方式的消失,客家俗語“打得更來夜又長”的套用也日漸式微。由“打更”形成的俗語在各類方言裡並不多見,客家方言裡有著如此特色的俗語實在難得。

其它方言

廣州方言裡也有類似的俗語——“打得更多夜又長”。關於這個俗語的套用,《羊城晚報》曾刊有一篇署名林穗齡的《術士與咕喱》文章,裡面有一些描述,這裡也不妨拿來分析和比較。這是描述舊時走江湖賣跌打藥膏者街頭功夫表演的情節。表演時,藝人一位在前,一位在後,旁邊尚有人敲鑼。以下是選自兩藝人的一唱一和的對話:
前者:“小弟初到貴境。”
後者:“初到貴境。”
前者:“打得鑼多鑼吵耳,打得更多夜又長。”
後者:“打得更多夜又長。”……一輪過後轉入正題,旋即吆喝一句:“夥計慢打鑼。”隨即拋售那些膏丹丸散……
這是廣州一個舊風情的描述,原作者對其中的“打得更多夜又長”也未做解釋,但從其文中的對話場景來看,這與客家俗語“打得更來夜又長”的意思應是相同的。“打得鑼多鑼吵耳,打得更多夜又長”意思是說,不敢過多吵擾大家,也不敢多囉嗦,以免耽擱大家。這些開場白顯然不是毫無意義的順口溜,而是自謙的話。走江湖的都能磨利“一把口”,為的是引來顧客,也為自己更好立足。
也見有人把廣州的“打得更多夜又長”解釋為“夜長夢多”,但從以上場景中的套用,並橫向比較客家俗語來看,解釋顯然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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