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雷縣(波蘭語:Powiat żarski),是波蘭的縣份,位於該國西部,由盧布斯卡省負責管轄,首府設於扎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扎雷縣
- 外文名:Powiat żarski
- 所屬地區:波蘭盧布斯卡省
- 政府駐地:扎雷
1815 年維也納會議後,前扎雷國受普魯士管轄。 1816 年,扎里區從這些地區成立。 面積近1000平方公里。 該郡人口約 40,000 人,是普魯士最大的郡之一。 扎里的普羅姆尼茨宮成為了斯塔羅斯塔的所在地。1816 年 3 月 11 日,康拉德·馮·施瓦茨巴赫 (Konrad von Schwarzbach) 成為第一位明星。 到 1850 年代中期,該縣人口接近 50,000 人。
經濟的快速發展促使魏瑪共和國當局在扎里舉辦了全德東部地區城市發展日,並於 1930 年 3 月與該縣的手工藝和工業展覽會結合在一起舉行。1933年,國家社會主義者掌權,導致地方政府放棄了管理形式。 這位明星領導著地區國家社會黨。
1945 年 4 月,扎雷縣解放。 然而,1945年2月26日,該地區成立了戰爭司令部。 1945 年 6 月,第一位波蘭明星彼得·卡尼亞 (Piotr Kania) 在普羅姆尼茨宮就職。 卡齊米日·切爾文斯基 (Kazimierz Czerwiński) 擔任副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扎雷縣成為邊境縣,直到 1950 年,它一直是弗羅茨瓦夫省最西端的縣。 當時,地方行政機構實行雙重體制,包括國家議會、政府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 國家委員會作為地方政府機構,擁有執行機構。 在地區一級,這些是由行政長官當然領導的地區部門。 斯塔羅斯塔也是全國委員會的成員、政府的代表和聯合行政機構。 斯塔羅斯塔是在區議會收到提名意見後,根據總督的要求,由最高機構任命的。
1946 年 7 月,全國委員會在扎雷成立。 最初人數為33人。 然而,最終,扎里的地區全國委員會由 60 名成員組成,會議一直持續到 1948 年 3 月。 1950年,理事會主席團成立,取代院系。
根據 1950 年 6 月 28 日的法案,綠山城省成立,涵蓋扎里縣等 17 個縣。 根據綠山城省國民議會的名單,1951 年 6 月 8 日,扎里縣包括 2 個城鎮(扎里和賈辛)、8 個公社(布羅迪、雅里舒夫、卡德武比亞、尼維察、奧爾布拉赫托夫、普熱沃茲、圖普利采和扎布洛西)和 149 個公社。 1954 年 9 月 25 日頒布的關於改革村莊行政區劃和建立市全國委員會的法案引入了該國的下一階段的分裂。新的社區被引入以取代現有的公社和社區。由於這些變化,Żary poviat 中有 25 個社區:Sanice、Piotrów、Przewóz、Łęknica、Nowe Czaple、Niwica、Tuplice、Trzebiel、Brody、Stara Woda、Zabłocie、Krzystkowice、Wicina、Golin、Drzeniów、Dębinka、格羅圖夫、盧博梅希爾、盧巴尼采、別尼烏夫、庫尼采·扎爾斯基、下米羅斯托維采、奧爾布拉赫托夫、利平基·魯日茨基、西尼亞瓦·扎爾斯卡。這種情況在 1954 年秋天盧布林區成立後發生了變化。 新創建的poviat包括8個城鎮,即:Golin、Drzeniów、Zabłocie、Stara Woda、Krzystkowice、Wicina、Tuplice、Brody和Jasień鎮。
1958年,該區獲得國家基本領土劃分地位。 理事會的許可權和任務有所增加。 1958年初,區內社區數量再次減少。 薩尼采、盧博梅希爾、皮奧特魯夫、格羅托夫、登賓卡和謝尼亞瓦·扎爾斯卡社區被廢除。
1963年7月,議會和議員的地位再次得到加強。 十年後,縣引入了新的縣領導機構。
1971年,該地區的定居點數量再次減少,這次Mirostowice Dolne和Nowe Czaple被廢除。
根據1972年11月29日關於建立公社的法案和修改國家委員會法案,恢復了公社,承認它們是領土劃分的基本單位。 在 Żary poviat 中,Lipinki Łużyckie、Niwica、Olbrachtów、Przewóz 和 Trzebiel 社區轉變為公社,Bieniów 和 Lubanice 社區併入已建立的 Żary 公社。1975年5月28日關於國家兩級行政區劃的法案和對國家委員會法案的修訂,確定了國家委員會和地方行政機構的組織結構。 1975 年 6 月 1 日,縣從波蘭行政地圖上消失。
1997 年 4 月 2 日波蘭共和國憲法為縣的重新啟用開闢了道路。 1998年公共行政改革的結果是,國家實行了基本的三級領土劃分。 1998 年 6 月 5 日頒布的縣自治法重新激活了縣。
作為一個占據適當領土的地方自治社區,自治團體在執行超市性質的公共任務時獲得了法人資格以及獨立的司法保護。 區代表自己並在自己的責任下執行該法案規定的任務。 人民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所有居民,通過直接民主形式(通過選舉和公民投票)和代議制民主(通過人民委員會機構)進行管理。 區議會是決策和控制機構,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 理事會選舉一個由明星、副明星和其他成員組成的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在縣辦公室和縣組織單位的幫助下執行任務。 管理委員會、starosty 和時事事務的工作由 starosta 管理,他也對外代表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