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

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

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是扎賚特旗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扎賚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扎賚特旗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扎賚特旗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組建旗應急管理局。將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責,以及旗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旗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旗民政局的救災職責、旗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旗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職責、旗林業局的森林防火職責、旗農牧業和科學技術局的草原防火、震災應急救援職責整合,組建旗應急管理局,作為旗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旗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旗應急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指導協調全旗安全生產工作,分折和預測全旗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旗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旗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扎賚特旗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蘇木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負責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檢查的督查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察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和有關安全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扎賚特旗的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健康安全許可手續的審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監督檢查重大危險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扎賚特旗安全生產大查和專項督查,承擔扎旗一般生產事故掛牌督辦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說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綜合監管,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安全生產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工程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家或者自治區的交流與學習。
(十一)組織、指導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外)考核工作,督檢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旗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和監督全旗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危驗化學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尾礦庫專項整治協調工作。
(十五)在履行上述職責的同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為扎旗的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履行安委辦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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