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扎蘭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扎蘭屯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扎蘭屯市正陽街道雅魯街31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起草城鄉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
(二) 指導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負責全市住宅性能認定工作。
(三)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業發展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調控政策。執行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屋徵收、房地產估價與經濟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物業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規範物業服務市場。對房屋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進行指導、監督。
(五)監督實施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落實建築材料市場價格信息的採集與上報。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擬訂規範建築市場、行業監管和建設活動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相關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市場主體行為。
(七)監督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政策、制度的落實。指導相關技術政策實施。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八)負責城市設計與風貌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設計、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擬訂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的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歷史建築確定、歷史文化街區劃定。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運營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監督指導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執法監督的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以及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跨部門、跨領域的相關行政處罰工作。
(十一)指導村鎮建設工作。貫徹落實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小城鎮、村莊建設。指導全市農村牧區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建設和傳統村落、傳統建築的保護髮展工作。
(十二)指導建築節能工作。落實建築節能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落實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產業發展工作。組織科技合作、引進與創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
(十三)指導人民防空工作。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全市人民防空方案編制管理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計畫。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重要目標防護管理工作。指導重要目標單位落實防護要求。負責扎蘭屯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四)落實人民防空戰備制度。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和防空地下室的平戰轉換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規劃、建設、維護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綜合開發利用。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監督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
(十五)指導城市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執行防災救災應急救援任務。組織人民防空訓練演習。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報建設。指導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網路、通信警報設施為平時搶險救災服務。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十六)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綜治、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工作。貫徹落實財務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對基層各單位進行財務監督檢查和指導,並實施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監督審查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收繳規定範圍內的各項費用。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制宣傳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審核、管理和監督運行等工作。承擔住房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業重大政策研究。檢查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及基地建設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人民防空防災知識的宣傳。
(二)住房保障辦公室:組織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保障性住房建設。負責全市住房租賃補貼家庭審核、動態管理、房補發放、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管理、備案、申請金融服務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後續維護及動態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市住宅性能認定工作。
(三)房地產市場管理辦公室:執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的政策制度。負責房地產開發資質、房地產項目手冊、房屋預銷售、樓盤表的建立、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房屋交易契約網簽備案、房屋抵押等工作,指導房屋交易資金監管、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管理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四)物業服務監管辦公室: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引導物業企業市場化、規範化、科學化發展。監督檢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和使用。指導建制鎮、街道辦事處各物業調解員的業務工作。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備案、監督和指導工作,同時對物業服務企業與業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契約進行備案。負責建制鎮、街道辦事處及居委會在物業區域內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備案工作。推行前期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及備案等工作。
(五)建築工程管理辦公室: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法定建設程式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查和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申報建築節能項目,配合安排節能專項資金。負責建設工程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負責建築材料市場價格信息的採集與上報。負責建設工程領域建築工人實名制和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指導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組織舊有建(構)築物的抗震加固。指導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產業發展工作。指導行業科技管理與成果轉化和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承擔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參與重特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六)城鄉建設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道路橋樑、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垃圾和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指導城市供熱、供水、排水、燃氣、等市政行業運營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牧區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重點鎮、特色小城鎮建設和傳統村落、傳統建築的保護和發展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七)執法監督辦公室:指導監督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執法工作。指導城市建成區城鄉規劃管理以外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查處許可權內人防結建工程建設違法違規行為及欠繳拒繳人防易地建設費行為。指導監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和相關部門劃轉的行政處罰權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執法隊伍建設。
(八)歷史文化街區與城市風貌設計管理辦公室:負責歷史文化街區規劃與建設。指導歷史建築確定、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及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申報工作。指導城市容貌、城市設計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鎮)設計及實施工作。指導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及實施管理工作。指導城市(鎮)風貌管控。
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管理及實施。負責指導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重大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方案徵集和論證工作。
(九)防空指揮辦公室:組織編制人民防空方案並監督實施。擬訂人民防空指揮建設地方性標準。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練。落實人民防空戰備制度。指導監督有關部門依法組建和管理民眾防空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執行應急支援任務。擬訂全市疏散基地的規劃並指導建設和管理。負責戰時人民防空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
(十)人防通信辦公室: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報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和地方性標準。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戰備數據工程、“人防雲”、“三網合一”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市本級指揮所和移動指揮平台建設、維護和管理。按許可權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系統項目的審核。組織指導人民防空通信跨區域支援行動演練。協助有關部門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和信息網路平台為平時應急救援服務。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地方性標準。監督全市防空地下室和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落實防護要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目標防護規劃、方案和目錄,擬訂重要目標防護地方性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重要目標單位開展防護行動和防護專業隊伍的訓練演練。開展重要目標普查,建立重要目標資料庫。
(十一)安全監管辦公室:指導住建系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指導供水、供熱、燃氣等市政行業及人防的安全生產,指導吊橋公園管理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參與行業內重特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

下屬機構

(一)扎蘭屯市城建檔案館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當於正股級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城建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建設檔案的收集、管理、統計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扎蘭屯市住房保障中心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當於正股級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住房保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擬定適合扎蘭屯市情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銷售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扎蘭屯市物業管理執法大隊(掛扎蘭屯市建築市場監察執法大隊牌子)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當於正股級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貫徹執行上級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各項法規落實情況;對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進行日常監管,處罰違法事件;負責組織協調、指導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監督物業服務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工作;負責監督全市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在施工現場的使用和完工後的驗收工作;負責物業服務契約簽訂前期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日常服務工作,接待、處理對物業服務的投訴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扎蘭屯市房產管理所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當於副科級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監督指導房屋權屬管理、住宅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管理、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工作;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房屋產權交易(房產買賣、贈與、抵押、繼承等),打擊黑市交易、規範房地產交易市場行為;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扎蘭屯市園林管理處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科級級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編制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全市園林綠化管理的規章制度、技術規範;負責市區範圍內各類公園綠地和接收竣工的城市綠化工程養護工作,負責市區道路綠化的設計、施工和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吊橋公園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園林綠化活動,組織實施創建園林式居住區、園林式單位和市區義務綠化活動,承擔市區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扎蘭屯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為隸屬於扎蘭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科級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任務:
一、質量監督工作職責: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組織安排實施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政策;受理監督工程建設項目報監手續;出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對建設各方的工程質量違規行為採取行政措施,對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工程與建設各方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接受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政處罰;預製建築構件和商品混凝土企業質量監督;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建築安全監督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擬訂全市建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全市建築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目標,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組織全市建築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經驗交流和評選、推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工作;承擔全市建築業安全信息收集、傳遞工作;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組織或參與全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全市建築業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因工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承擔市建設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現任領導

局長:郭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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