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識膽力

清葉燮提出的藝術個性四因素。《原詩·內篇》:‘舊才,曰膽,日識,曰力,此四言者,所以窮盡此心之神明。凡形形色色,聲音狀貌,無不待於此而為之發宣昭著。”認為“心之神明”由此四因素組成:“才”是聰明才智、藝術才能;“膽”指獨立無畏,以及獨立思考、敢於創新的創造精神;“識”指遠見卓識,亦即作家對真假、善惡、美醜、是非的辨別能力與判斷能力;“力”指能量魄力,亦即作家獨樹一幟、自成一家的活動能量與魄力。並指出“才、膽、識、力”四者交相為濟,苟一有所歉,則不可登作者之壇。四者無緩急,而要在先之以識。使無識則三者俱無所託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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