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旦加(興海縣農牧和水利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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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旦加,男,藏族,1970年10月出生,青海化隆人,大學本科學歷,民眾,1989年6月參加工作。曾任青海省興海縣農牧和水利局副局長。

2020年9月,才旦加被給予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才旦加
  • 民族:藏族
  • 籍貫:青海化隆
  •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9.06--1991.06興海縣桑當鄉獸醫站技術員;
1991.06--1995.06興海縣獸醫站技術員;
1995.06--1998.04興海縣賽什塘牧場獸醫站技術員;
1998.04--2000.06興海縣獸醫站技術員;
2000.06--2008.08興海縣子科灘鎮獸醫站技術員;
2008.08--2012.05興海縣獸醫站技術員;
2012.05--2016.06興海縣農牧和科技局副局長;
2016.06--2019.03興海縣農牧科技和扶貧開發局副局長;
2019.03--2019.04興海縣農牧和水利局副局長、科協主席;
2019.04--2019.06興海縣農牧和水利局主任科員、副局長、科協主席;
2019.06--2020.09興海縣農牧和水利局副局長、科協主席、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2020年9月,經中共興海縣委批准,縣監委對興海縣農牧和水利局原副局長才旦加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才旦加違反政治紀律,在調查期間與他人共謀,提供虛假證據材料,對抗調查工作;違反關於公務員職務廉潔的相關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才旦加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且在黨中央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興海縣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中共興海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才旦加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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