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規範(2012版)

2012年6月21日,衛生部辦公廳以衛辦疾控發〔2012〕80號印發《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規範(2012版)》。該《規範》共10條,適用於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開展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規範(2012版)
  • 發布時間:2012年6月21日
  • 發布單位:衛生部辦公廳
  • 適用範圍:全國
衛生部辦公廳通知,工作規範,附表,

衛生部辦公廳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規範(2012版)》的通知
衛辦疾控發〔2012〕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特別是做好聚集性和暴發疫情的應對處置,保護人民民眾特別是兒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部組織制定了《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規範(2012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工作規範

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規範(2012版)
本規範適用於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開展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發疫情處置工作。
第一條 聚集性疫情是指一周內,同一托幼機構或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級(或宿舍)發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個自然村/居委會發生3例及以上,但不足5例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發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第二條 暴發疫情是指一周內,同一托幼機構或學校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個自然村/居委會發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第三條 醫療機構、托幼機構和國小等單位發現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發疫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聚集性或暴發疫情報告,或在主動搜尋或進行網路直報信息審核時,發現聚集性或暴發疫情時,應當及時調查核實並做好記錄。
經核實確認的暴發疫情,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相關信息的報告。
第四條 發生聚集性疫情,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在24小時內開展調查處置。
第五條 發生暴發疫情,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對首發病例或指示病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開展病例搜尋,時間為自首發病例發病前一周至調查之日,並填寫《手足口病暴發疫情調查主要信息登記表》(見附表),上報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統。每起暴發疫情至少採集5例病例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測。
第六條 醫療機構根據患兒病情,要求患兒居家或住院治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負責本轄區居家治療的手足口病患兒的隨訪工作,指導居家治療患兒的家長或監護人密切關注患兒的病情變化,當出現重症病例早期識別指征時(參見《腸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臨床救治專家共識(2011年版)》),應當立即前往重症病例救治定點醫院就診,同時應當儘量避免與其他兒童接觸。住院患兒應當在指定區域內接受治療,防止與其他患兒發生交叉感染。
第七條 出現聚集性和暴發疫情的托幼機構應當加強晨午檢和缺課追因等工作,對患兒使用過的玩具、用具、餐具等物品和活動場所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
第八條 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出現聚集性和暴發疫情的托幼機構,應當進行風險評估,提出關班或關園的建議,並出具書面預防控制措施建議書,指導該托幼機構做好兒童家長或監護人的健康教育和居家兒童的健康觀察。
第九條 疫情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與當地教育、宣傳、廣電等部門密切合作,進一步加強輿情監測和風險溝通,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要加強對5歲以下兒童家長和監護人的健康教育和宣傳。
第十條 當地發生多起聚集性疫情或發生暴發疫情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疫情形勢,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評估,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時,應當及時啟動相應應急回響機制。

附表

手足口病暴發疫情調查主要信息登記表
一、集體單位或社區基本信息
單位或社區名稱及地點:
集體單位性質① 公立 ②私立 ③其他
兒童數 人,教師 人,其他人員 人
兒童年齡範圍: 歲至 歲,其中3歲以下 人,3-5歲 人,
5-10歲 人,10歲以上 人
集體單位班級情況: 個年級 個班
單位或社區聯繫人: 聯繫電話:
二、調查信息
1.病例數 個,發病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分布於 個年級 個班,年齡範圍 歲至 歲
病例臨床類型:①普通 例 ②重症 例 ③危重 例 ④死亡 例
病例居家治療 例,住院治療 例
2.病例採樣數 人,其中咽拭子 份,糞便或肛拭子 份,
檢測為陰性 人,檢測為EV71 人,CoxA16 人,其他腸道病毒陽性 人
3.密切接觸者採樣數 人,其中咽拭子 份,糞便或肛拭子 份,
檢測為陰性 人,檢測為EV71 人,CoxA16 人,其他腸道病毒陽性 人
其中兒童採樣數 人,其中咽拭子 份,糞便或肛拭子 份,
檢測為陰性 人,檢測為EV71 人,CoxA16 人,其他腸道病毒陽性 人
其中成人採樣數 人,其中咽拭子 份,糞便或肛拭子 份,
檢測為陰性 人,檢測為EV71 人,CoxA16 人,其他腸道病毒陽性 人
4.環境採樣: 份
樣品名稱1 ,檢測指標 ,檢測結果
樣品名稱2 ,檢測指標 ,檢測結果
樣品名稱3 ,檢測指標 ,檢測結果
三、主要處理措施
1.關班措施: 個班級,每個班級停課 天;關園措施:關園 天
2.疾控中心或指導集體單位採取的其他處理措施包括(可多選):
①病例搜尋 ②疫點消毒 ③指導集體單位規範晨午檢 ④指導加強因病缺勤登記
⑤發放健康宣教材料 ⑥指導家長對放假兒童的健康觀察 ⑦其他措施
調查單位 調查人 調查日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