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炒期貨》主要內容:2007年是我國期貨市場發展過程中具有轉折意義的一年。國務院新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期貨行業的金融屬性,強化了對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與管理,完善了期貨市場的監管體系,鞏固了期貨市場穩步健康發展的基礎。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發展步伐的加快及在國際市場的影響越來越重要,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潛力不可估量,主要表現在我國大規模發展商品期貨市場的潛力與需求巨大。我國已經成為世界許多大宗商品的集散地,在全球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有投資必定有風險。作為投資主體需要了解哪些期貨知識?怎樣進行期貨買賣?怎樣才能確保投資獲利?怎樣判斷、利用期貨市場信息?怎樣運用技術分析預測市場?掌握這些方法將有助於投資者在期貨市場生存、盈利。
基本介紹
- 書名:手把手教你炒期貨
-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 頁數:216頁
- 作者:楊成賢
- 出版日期:2008年4月1日
- ISBN:7505870432, 978750587043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手把手教你炒期貨》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第1章 炒期貨入門知識
1.1 什麼是期貨交易?
1.2 期貨交易有哪些特點?
1.3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
1.4 什麼是期貨經紀公司?
1.5 什麼是期貨契約?
1.6 什麼是期權交易?
1.7 什麼是期貨投機交易?
1.8 什麼是期貨結算?
1.9 什麼是期貨交割?
1.10 什麼是期貨上市品種?
1.11 什麼是套期保值?
1.12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哪些區別?
1.13 什麼是期貨投機與套期圖利?
1.14 如何理解期貨契約的經濟功能?
1.15 商品期貨市場是如何構成的?
1.16 期貨市場有哪些功能?
第2章 期貨交易流程與實務
2.1 如何選擇經紀公司?
2.2 客戶怎么去開戶?
2.3 期貨交易有哪些流程?
2.4 如何下達與執行交易指令?
2.5 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和成交價如何確定?
2.6 開盤價是如何產生的?為什麼個別申報單不能成交?
2.7 交易指令有哪些類型?
2.8 什麼是撮合成交?
2.9 如何理解保證金與結算?
2.10 什麼是實物交割?
2.11 如何理解期貨契約的買賣?
第3章 走近股指期貨
3.1 世界上主要的股指期貨契約
3.2 全球重要的期貨交易所
3.3 國內主要的股指及走勢
3.4 股指期貨開戶流程
3.5 滬深300指數推出的歷程
3.6 滬深300指數的市場代表性
3.7 滬深300指數簡介
3.8 滬深300指數的編制方法
3.9 新華富時A50指數
第4章 炒期貨基本分析方法
4.1 影響期貨價格變動的因素有哪些?
4.2 國內外政治、政策因素對期貨有何影響?
4.3 金融貨幣市場對期貨交易有何影響?
4.4 經濟波動周期對期貨交易有何影響?
4.5 商品供求狀況對期貨交易有何影響?
第5章 炒期貨技術分析方法
5.1 常用分析理論
5.2 K線形態分析
5.3 移動平均線分析
5.4 技術圖形分析
第6章 炒期貨心理分析方法
6.1 心理分析法與基本面分析法、技術分析法的區別
6.2 心理分析法有何優勢?
6.3 期貨市場如何利用心理分析?
6.4 期貨交易如何保持好心態?
6.5 期貨交易中有哪些止損的方法?
第7章 熱門期貨品種投資
7.1 黃金期貨交易的主要內容
7.2 黃金期貨契約與遠期契約的區別
7.3 黃金期權買賣的主要內容和程式是什麼?
7.4 投資黃金有哪些益處?
7.5 黃金期貨和紙黃金有哪些區別?
7.6 黃金期貨開戶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7.7 黃金期貨與股票有哪些區別?
7.8 鑑別黃金真偽的簡單方法有哪些?
7.9 黃金期貨投資要力避哪些誤區?
7.10 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投資黃金方式?
7.11 期貨操作謹防十大通病
7.12 誰是股指期貨的主要玩家?
7.13 股指期貨的幾個投資要點
7.14 什麼是股指期貨的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7.15 股指期貨交易技巧與資金管理
7.16 散戶參與股指期貨有哪些風險?
7.17 投資者如何從價差和未平倉量分析股指期貨
7.18 股指期貨投資新手會面臨哪些主要風險?
第8章 實戰案例分析
8.1 典型案例1:50歲老漢一月內80萬元賬戶漲了14倍
8.2 典型案例2:法國興業銀行期貨交易員悄悄賭掉71億美元
8.3 典型案例3:300萬買期貨4個多月賺150萬元
8.4 典型案例4:大學教師業餘炒期貨一年賺8倍
8.5 典型案例5:巴林銀行的倒閉
8.6 典型案例6:國債“3·27”事件
8.7 典型案例7:利空突襲導致美國1987年股災
8.8 典型案例8:關鍵時刻用股指期貨止損
附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參考文獻
1.1 什麼是期貨交易?
1.2 期貨交易有哪些特點?
1.3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
1.4 什麼是期貨經紀公司?
1.5 什麼是期貨契約?
1.6 什麼是期權交易?
1.7 什麼是期貨投機交易?
1.8 什麼是期貨結算?
1.9 什麼是期貨交割?
1.10 什麼是期貨上市品種?
1.11 什麼是套期保值?
1.12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哪些區別?
1.13 什麼是期貨投機與套期圖利?
1.14 如何理解期貨契約的經濟功能?
1.15 商品期貨市場是如何構成的?
1.16 期貨市場有哪些功能?
第2章 期貨交易流程與實務
2.1 如何選擇經紀公司?
2.2 客戶怎么去開戶?
2.3 期貨交易有哪些流程?
2.4 如何下達與執行交易指令?
2.5 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和成交價如何確定?
2.6 開盤價是如何產生的?為什麼個別申報單不能成交?
2.7 交易指令有哪些類型?
2.8 什麼是撮合成交?
2.9 如何理解保證金與結算?
2.10 什麼是實物交割?
2.11 如何理解期貨契約的買賣?
第3章 走近股指期貨
3.1 世界上主要的股指期貨契約
3.2 全球重要的期貨交易所
3.3 國內主要的股指及走勢
3.4 股指期貨開戶流程
3.5 滬深300指數推出的歷程
3.6 滬深300指數的市場代表性
3.7 滬深300指數簡介
3.8 滬深300指數的編制方法
3.9 新華富時A50指數
第4章 炒期貨基本分析方法
4.1 影響期貨價格變動的因素有哪些?
4.2 國內外政治、政策因素對期貨有何影響?
4.3 金融貨幣市場對期貨交易有何影響?
4.4 經濟波動周期對期貨交易有何影響?
4.5 商品供求狀況對期貨交易有何影響?
第5章 炒期貨技術分析方法
5.1 常用分析理論
5.2 K線形態分析
5.3 移動平均線分析
5.4 技術圖形分析
第6章 炒期貨心理分析方法
6.1 心理分析法與基本面分析法、技術分析法的區別
6.2 心理分析法有何優勢?
6.3 期貨市場如何利用心理分析?
6.4 期貨交易如何保持好心態?
6.5 期貨交易中有哪些止損的方法?
第7章 熱門期貨品種投資
7.1 黃金期貨交易的主要內容
7.2 黃金期貨契約與遠期契約的區別
7.3 黃金期權買賣的主要內容和程式是什麼?
7.4 投資黃金有哪些益處?
7.5 黃金期貨和紙黃金有哪些區別?
7.6 黃金期貨開戶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7.7 黃金期貨與股票有哪些區別?
7.8 鑑別黃金真偽的簡單方法有哪些?
7.9 黃金期貨投資要力避哪些誤區?
7.10 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投資黃金方式?
7.11 期貨操作謹防十大通病
7.12 誰是股指期貨的主要玩家?
7.13 股指期貨的幾個投資要點
7.14 什麼是股指期貨的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7.15 股指期貨交易技巧與資金管理
7.16 散戶參與股指期貨有哪些風險?
7.17 投資者如何從價差和未平倉量分析股指期貨
7.18 股指期貨投資新手會面臨哪些主要風險?
第8章 實戰案例分析
8.1 典型案例1:50歲老漢一月內80萬元賬戶漲了14倍
8.2 典型案例2:法國興業銀行期貨交易員悄悄賭掉71億美元
8.3 典型案例3:300萬買期貨4個多月賺150萬元
8.4 典型案例4:大學教師業餘炒期貨一年賺8倍
8.5 典型案例5:巴林銀行的倒閉
8.6 典型案例6:國債“3·27”事件
8.7 典型案例7:利空突襲導致美國1987年股災
8.8 典型案例8:關鍵時刻用股指期貨止損
附錄: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
參考文獻
文摘
第1章 炒期貨入門知識
1.1 什麼是期貨交易?
所謂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契約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內成交標準化期貨契約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交易遵從“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買入期貨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賣出期貨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期貨交易的買賣又稱在期貨市場上建立交易部位,買空稱作建立多頭部位,賣空稱作建立空頭部位。開始買人或賣出期貨契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交易者手中持有契約稱為“持倉”,交易者了結手中的契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如果到了交割月份,交易者手中的契約仍未對沖,那么,持空頭契約者就要備好實貨準備提出交割,持多頭契約者就要備好資金準備接受實物。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契約都在到期前以對沖方式了結,只有極少數要進行實貨交割。
1.2 期貨交易有哪些特點?
期貨交易建立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是一般契約交易的發展。為了使期貨契約這種特殊的商品便於在市場中流通,保證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和健康發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組織的期貨市場中進行的。因此,期貨交易便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徵。
(1)契約標準化:期貨交易具有標準化和簡單化的特徵。
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期貨契約進行,而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契約。這種標準化是指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的品級、數量、質量等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只有價格是變動的。這是期貨交易區別於現貨遠期交易的一個重要特徵。期貨契約標準化,大大簡化了交易手續,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交易雙方因對契約條款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爭議與糾紛。
(2)場所固定化:期貨交易具有組織化和規範化的特徵。
期貨交易是在依法建立的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交易,因此期貨交易是高度組織化的。期貨交易所是買賣雙方匯聚並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非營利組織,旨在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與交易設施,制定交易規則,充當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並不介入期貨交易活動,也不干預期貨價格的形成。
(3)結算統一化:期貨交易具有付款方向一致性的特徵。
期貨交易是由結算所專門進行結算的。所有在交易所內達成的交易,必須送到結算所進行結算,經結算處理後才算最後達成,才成為合法交易。交易雙方互無關係,都只以結算所作為自己的交易對手,只對結算所負財務責任,即在付款方向上都只對結算所結算,而不是交易雙方之間互相往來款項。這種付款方向的一致性大大地簡化了交易手續和實貨交割程式,而且也為交易者在期貨契約到期之前通過作“對沖”操作而免除到期交割義務創造了可能。
(4)交割定點化:實物交割只占一定比例,多以對沖了結。
期貨交易的“對沖”機制免除了交易者必須進行實物交割的責任。國外成熟的期貨市場的運行經驗表明,在期貨市場進行實物交割的成本往往要高於直接進行現貨交易成本,包括套期保值者在內的交易者多以對沖了結手中的持倉,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只占很小的比例。所以期貨交割必須在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
(5)交易經紀化:期貨交易具有集中性和高效性的特徵。
這種集中性是指,期貨交易不是由實際需要買進和賣出期貨契約的買方與賣方在交易所內直接見面進行交易,而是由場內經紀人(即出市代表)代表所有買方和賣方在期貨交易場內進行,交易者通過下達指令的方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指令最後都由場內出市代表負責執行。因此,交易簡便,尋找成交對象十分容易,交易效率高,表現出高效性的特徵。集中性還表現為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私下交易。
(6)保證金制度化:期貨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徵。
這種高信用特徵集中表現為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交易者在進入期貨市場開始交易前,必須按照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並應在交易過程中維持一個最低保證金水平,以便為其買賣的期貨契約提供一種保證。保證金制度的實施,不僅使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槓桿原理,吸引眾多交易者參與,而且使得結算所為交易所內達成並經結算後的交易提供履約擔保,確保交易者能夠履約。
(7)商品特殊化:期貨交易對期貨商品具有選擇性。
期貨商品具有特殊性。許多適合用現貨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的商品,並不一定適用於期貨交易。這就是期貨交易對於期貨商品所表現出的選擇性特徵。
1.3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是專門進行期貨契約買賣的場所,一般實行會員制,即由會員共同出資聯合組建,每個會員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交易所會員有權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內直接參加交易,同時必須遵守交易所的規則,交納會費,履行應盡的義務。
期貨交易所是一種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主要靠收取交易手續費維持交易設施以及員工等方面的開支,費用節餘只能用於與交易直接有關的開支,不得進行其他投資或利潤分配。期貨交易所的宗旨就是為期貨交易提供設施和服務,不擁有任何商品,不買賣期貨契約,也不參與期貨價格的形成。
1.4 什麼是期貨經紀公司?
期貨經紀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的中介組織。作為交易者與期貨交易所之間的橋樑,期貨經紀公司具有如下職能: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契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諮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
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在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如實、準確地執行客戶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戶資金;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不得製造、散布虛假信息等進行信息誤導;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交易委託;不得承諾與客戶分享利益和共擔風險;禁止自營期貨交易業務;必須嚴格區分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不得在交易所場外對沖客戶委託的交易。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目前,獲得期貨代理業務資格的期貨經紀公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規範的公司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通訊設施;註冊資本在人民幣3 000萬元以上;有一定數量且具備資格的專業和管理人員;有完善的業務制度和財務制度。
1.5 什麼是期貨契約?
期貨契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契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一般期貨契約規定的標準化條款有以下內容:
(1)標準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
如上海期貨交易所規定每張銅契約單位為5噸。每個契約單位稱之為1手。
(2)標準化的商品質量等級。
在期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無須再就商品的質量進行協商,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標準化的交割地點。
期貨交易所在期貨契約中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確定經交易所註冊的統一的交割倉庫,以保證雙方交割順利進行。
(4)標準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式。
期貨契約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一旦選定之後,在交割月份到來之時如仍未對衝掉手中契約,就要按交易所規定的交割程式進行實物交割。
(5)交易者統一遵守的交易報價單位、每天最大價格波動限制、交易時間、交易所名稱等。
1.6 什麼是期權交易?
1.期權的定義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指看漲期權)或出售(指看跌期權)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就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2.期權契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契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契約權利的一種標準化契約。期權契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3.期權的類型
按期權的權利來劃分,主要具有以下三種: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以及雙向期權。
(1)看漲期權。
所謂看漲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享有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某一具體的敲定價格買進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但不同時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
(2)看跌期權。
所謂看跌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享有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某一具體的敲定價格賣出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但不同時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
(3)雙向期權。
所謂雙向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既享有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某一具體的敲定價格買進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又享有在商定的有效期限內按同一敲定價格賣出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
4.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契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契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5.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契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契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保險金”。
6.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的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契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利。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人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大幅度上漲,那么,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人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契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7.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係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其聯繫是:
(1)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準化契約為特徵的交易。
(2)在價格關係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契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
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契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
(3)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契約的權利。
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
(4)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
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
(5)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契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1.7 什麼是期貨投機交易?
期貨投機交易指在期貨市場上以獲取價差收益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做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由於投機的目的是賺取差價收益,所以,投機者一般只是平倉了結期貨交易,而不進行實物交割。
所謂價差投機是指投機者通過對價格的預期,在認為價格上升時買進、價格下跌時賣出,然後待有利時機再賣出或買進原期貨契約,以獲取利潤的活動。
如預計11月小麥期貨價格上升,則10月份決定買進11月小麥契約若干手,待小麥價格上升後,在契約到期時之前,賣出契約平倉,扣除手續費後獲淨利。若預計錯了,則受損失,並支付手續費。如預計11月小麥期貨價格下跌,則應做空頭,然後待機補進以獲利。
進行價差投機的關鍵在於對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的分析預測是否準確,由於影響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因素很多,特別是投機心理等偶然性因素難以預測,因此,正確判斷難度較大,所以這種投機的風險較大。
套利交易是期貨投機交易中的一種特殊方式,它利用期貨市場中不同月份、不同市場、不同商品之間的相對價格差,同時買入和賣出不同種類的期貨契約,來獲取利潤。正如一種商品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經常存在差異,同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契約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同種商品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的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由於這些價格差異的存在,使期貨市場的套利交易成為可能。
套利交易豐富和發展了期貨投機交易的內容,並使期貨投機不僅僅局限於期貨契約絕對價格水平變化,更多地轉向期貨契約相對價格水平變化。套利交易對期貨市場的穩定發展有積極的意義,具體地講,套利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套利提供了風險對沖的機會;另一方面,套利有助於合理價格水平的形成。
1.1 什麼是期貨交易?
所謂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期貨契約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內成交標準化期貨契約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交易遵從“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買入期貨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賣出期貨稱“賣空”或“空頭”,亦即空頭交易。期貨交易的買賣又稱在期貨市場上建立交易部位,買空稱作建立多頭部位,賣空稱作建立空頭部位。開始買人或賣出期貨契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交易者手中持有契約稱為“持倉”,交易者了結手中的契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如果到了交割月份,交易者手中的契約仍未對沖,那么,持空頭契約者就要備好實貨準備提出交割,持多頭契約者就要備好資金準備接受實物。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契約都在到期前以對沖方式了結,只有極少數要進行實貨交割。
1.2 期貨交易有哪些特點?
期貨交易建立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是一般契約交易的發展。為了使期貨契約這種特殊的商品便於在市場中流通,保證期貨交易的順利進行和健康發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組織的期貨市場中進行的。因此,期貨交易便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徵。
(1)契約標準化:期貨交易具有標準化和簡單化的特徵。
期貨交易通過買賣期貨契約進行,而期貨契約是標準化的契約。這種標準化是指進行期貨交易的商品的品級、數量、質量等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只有價格是變動的。這是期貨交易區別於現貨遠期交易的一個重要特徵。期貨契約標準化,大大簡化了交易手續,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交易雙方因對契約條款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爭議與糾紛。
(2)場所固定化:期貨交易具有組織化和規範化的特徵。
期貨交易是在依法建立的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交易,因此期貨交易是高度組織化的。期貨交易所是買賣雙方匯聚並進行期貨交易的場所,是非營利組織,旨在提供期貨交易的場所與交易設施,制定交易規則,充當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並不介入期貨交易活動,也不干預期貨價格的形成。
(3)結算統一化:期貨交易具有付款方向一致性的特徵。
期貨交易是由結算所專門進行結算的。所有在交易所內達成的交易,必須送到結算所進行結算,經結算處理後才算最後達成,才成為合法交易。交易雙方互無關係,都只以結算所作為自己的交易對手,只對結算所負財務責任,即在付款方向上都只對結算所結算,而不是交易雙方之間互相往來款項。這種付款方向的一致性大大地簡化了交易手續和實貨交割程式,而且也為交易者在期貨契約到期之前通過作“對沖”操作而免除到期交割義務創造了可能。
(4)交割定點化:實物交割只占一定比例,多以對沖了結。
期貨交易的“對沖”機制免除了交易者必須進行實物交割的責任。國外成熟的期貨市場的運行經驗表明,在期貨市場進行實物交割的成本往往要高於直接進行現貨交易成本,包括套期保值者在內的交易者多以對沖了結手中的持倉,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只占很小的比例。所以期貨交割必須在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
(5)交易經紀化:期貨交易具有集中性和高效性的特徵。
這種集中性是指,期貨交易不是由實際需要買進和賣出期貨契約的買方與賣方在交易所內直接見面進行交易,而是由場內經紀人(即出市代表)代表所有買方和賣方在期貨交易場內進行,交易者通過下達指令的方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指令最後都由場內出市代表負責執行。因此,交易簡便,尋找成交對象十分容易,交易效率高,表現出高效性的特徵。集中性還表現為一般不允許進行場外私下交易。
(6)保證金制度化:期貨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徵。
這種高信用特徵集中表現為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交易者在進入期貨市場開始交易前,必須按照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交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並應在交易過程中維持一個最低保證金水平,以便為其買賣的期貨契約提供一種保證。保證金制度的實施,不僅使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槓桿原理,吸引眾多交易者參與,而且使得結算所為交易所內達成並經結算後的交易提供履約擔保,確保交易者能夠履約。
(7)商品特殊化:期貨交易對期貨商品具有選擇性。
期貨商品具有特殊性。許多適合用現貨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的商品,並不一定適用於期貨交易。這就是期貨交易對於期貨商品所表現出的選擇性特徵。
1.3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是專門進行期貨契約買賣的場所,一般實行會員制,即由會員共同出資聯合組建,每個會員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交易所會員有權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內直接參加交易,同時必須遵守交易所的規則,交納會費,履行應盡的義務。
期貨交易所是一種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主要靠收取交易手續費維持交易設施以及員工等方面的開支,費用節餘只能用於與交易直接有關的開支,不得進行其他投資或利潤分配。期貨交易所的宗旨就是為期貨交易提供設施和服務,不擁有任何商品,不買賣期貨契約,也不參與期貨價格的形成。
1.4 什麼是期貨經紀公司?
期貨經紀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的中介組織。作為交易者與期貨交易所之間的橋樑,期貨經紀公司具有如下職能: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契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諮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
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在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如實、準確地執行客戶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戶資金;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不得製造、散布虛假信息等進行信息誤導;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交易委託;不得承諾與客戶分享利益和共擔風險;禁止自營期貨交易業務;必須嚴格區分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不得在交易所場外對沖客戶委託的交易。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目前,獲得期貨代理業務資格的期貨經紀公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規範的公司章程;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通訊設施;註冊資本在人民幣3 000萬元以上;有一定數量且具備資格的專業和管理人員;有完善的業務制度和財務制度。
1.5 什麼是期貨契約?
期貨契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契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一般期貨契約規定的標準化條款有以下內容:
(1)標準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
如上海期貨交易所規定每張銅契約單位為5噸。每個契約單位稱之為1手。
(2)標準化的商品質量等級。
在期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無須再就商品的質量進行協商,這就大大方便了交易者。
(3)標準化的交割地點。
期貨交易所在期貨契約中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確定經交易所註冊的統一的交割倉庫,以保證雙方交割順利進行。
(4)標準化的交割期和交割程式。
期貨契約具有不同的交割月份,交易者可自行選擇,一旦選定之後,在交割月份到來之時如仍未對衝掉手中契約,就要按交易所規定的交割程式進行實物交割。
(5)交易者統一遵守的交易報價單位、每天最大價格波動限制、交易時間、交易所名稱等。
1.6 什麼是期權交易?
1.期權的定義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指看漲期權)或出售(指看跌期權)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就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2.期權契約的基本因素
所謂期權契約,是指期權買方向期權賣方支付了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即獲得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敲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商品期貨契約權利的一種標準化契約。期權契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3.期權的類型
按期權的權利來劃分,主要具有以下三種: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以及雙向期權。
(1)看漲期權。
所謂看漲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享有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某一具體的敲定價格買進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但不同時負有必須買進的義務。
(2)看跌期權。
所謂看跌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享有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某一具體的敲定價格賣出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但不同時負有必須賣出的義務。
(3)雙向期權。
所謂雙向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既享有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某一具體的敲定價格買進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又享有在商定的有效期限內按同一敲定價格賣出某一特定數量的相關商品期貨契約的權利。
4.期權履約
期權的履約有以下三種情況:
(1)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對沖的方式實施履約。
(2)買方也可以將期權轉換為期貨契約的方式履約(在期權契約規定的敲定價格水平獲得一個相應的期貨部位)。
(3)任何期權到期不用,自動失效。如果期權是虛值,期權買方就不會行使期權,直到到期,任期權失效。這樣,期權買方最多損失所交的權利金。
5.期權權利金
前已述及期權權利金,就是購買或售出期權契約的價格。對於期權買方來說,為了換取期權賦予買方一定的權利,他必須支付一筆權利金給期權賣方;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他賣出期權而承擔了必須履行期權契約的義務,為此他收取一筆權利金作為報酬。由於權利金是由買方負擔的,是買方在出現最不利的變動時所需承擔的最高損失金額,因此權利金也稱作“保險金”。
6.期權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的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契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利。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轉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人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大幅度上漲,那么,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人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契約,從而對沖獲利。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7.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關係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其聯繫是:
(1)兩者均是以買賣遠期標準化契約為特徵的交易。
(2)在價格關係上,期貨市場價格對期權交易契約的敲定價格及權利金確定均有影響。
一般來說,期權交易的敲定的價格是以期貨契約所確定的遠期買賣同類商品交割價為基礎,而兩者價格的差額又是權利金確定的重要依據。
(3)期貨交易是期權交易的基礎交易的內容,一般均為是否買賣一定數量期貨契約的權利。
期貨交易越發達,期權交易的開展就越具有基礎,因此,期貨市場發育成熟和規則完備為期權交易的產生和開展創造了條件。期權交易的產生和發展又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進行期貨交易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工具,從而擴大和豐富了期貨市場的交易內容。
(4)期貨交易可以做多、做空,交易者不一定進行實物交收。
期權交易同樣可以做多、做空,買方不一定要實際行使這個權利,只要有利,也可以把這個權利轉讓出去。賣方也不一定非履行不可,而可在期權買入者尚未行使權利前通過買入相同期權的方法以解除他所承擔的責任。
(5)由於期權的標的物為期貨契約,因此期權履約時買賣雙方會得到相應的期貨部位。
1.7 什麼是期貨投機交易?
期貨投機交易指在期貨市場上以獲取價差收益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做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由於投機的目的是賺取差價收益,所以,投機者一般只是平倉了結期貨交易,而不進行實物交割。
所謂價差投機是指投機者通過對價格的預期,在認為價格上升時買進、價格下跌時賣出,然後待有利時機再賣出或買進原期貨契約,以獲取利潤的活動。
如預計11月小麥期貨價格上升,則10月份決定買進11月小麥契約若干手,待小麥價格上升後,在契約到期時之前,賣出契約平倉,扣除手續費後獲淨利。若預計錯了,則受損失,並支付手續費。如預計11月小麥期貨價格下跌,則應做空頭,然後待機補進以獲利。
進行價差投機的關鍵在於對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的分析預測是否準確,由於影響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因素很多,特別是投機心理等偶然性因素難以預測,因此,正確判斷難度較大,所以這種投機的風險較大。
套利交易是期貨投機交易中的一種特殊方式,它利用期貨市場中不同月份、不同市場、不同商品之間的相對價格差,同時買入和賣出不同種類的期貨契約,來獲取利潤。正如一種商品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經常存在差異,同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契約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同種商品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的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由於這些價格差異的存在,使期貨市場的套利交易成為可能。
套利交易豐富和發展了期貨投機交易的內容,並使期貨投機不僅僅局限於期貨契約絕對價格水平變化,更多地轉向期貨契約相對價格水平變化。套利交易對期貨市場的穩定發展有積極的意義,具體地講,套利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套利提供了風險對沖的機會;另一方面,套利有助於合理價格水平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