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24年6月12日,房縣農業農村局加掛房縣鄉村振興局牌子,房縣農業農村局劃入縣鄉村振興局職責、加掛縣鄉村振興局牌子。不再保留單獨設定的縣鄉村振興局。
職能調整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統籌謀劃、組織推動和檢查督辦,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股,負責處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開展“三農”綜合考評,組織推進和統籌協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縣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制定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四)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油料、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生產。指導蔬菜、水果、茶葉、蠶桑、中藥材、菸葉等經濟作物生產可持續發展。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六)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配合做好農業資源區劃相關工作。
(七)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八)負責農業防火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縣級財政專項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組織推進和統籌協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職責分工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生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現任領導
房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齊建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