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振萬,靖遠縣劉川鎮南川村村委會原主任。靖遠縣劉川鎮南川村村委會原主任房振萬虛報冒領土地補償款問題。在徵用土地過程中,房振萬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土地面積9.3畝,冒領國家土地補償款12.02萬元,並據為己有。房振萬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