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政協志

房山政協志

《房山政協志》是2016年9月學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房山區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山政協志
  • 作者: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房山區委員會
  • ISBN:9787507750904
  • 頁數:764頁
  • 定價:380元
  • 出版社:學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9月
  • 裝幀:精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房山政協志》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及政協統戰理論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全面、準確、系統、客觀地反映房山區政協的發展歷程,力求思想性、科學性和資料性的統一。
全書以志體為主,兼用記、述、圖、錄等諸體。志,敘事;記,大事記;述,總概述,分述;圖,照片;錄,收錄非著述性資料。
記述時限上起1981年3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房山縣第1屆委員會召開,下迄2016年1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房山區第七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結束。
結構上設編、章、節、目四個層次,以“目”為基本記事單位。除概述、大事記、附錄外,共設定六編。
大事記為編年體,記載房山區政協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活動和事件。在專志中翔實記述的,大事記中略記。
修志遵循橫排縱寫、述而不論原則。橫排門類,縱志事實,記述一個事件起止、過程。只作客觀記述,不加主觀評論。
在記述行文中,按照志書要求規範書寫。如對於政協用名稱的表述,第1次出現時用全稱,以後用簡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房山區委員會”習慣簡稱為“房山區政協”,“專門委員會”簡稱為“專委會”;又如在數字書寫方面,除歷屆歷次會議等固定表達模式外,一般用阿拉伯數字。
節題為表達方便,涉及政協名稱,不用全稱,用習慣簡稱,“政協北京市房山縣委員會”、“政協北京市燕山區委員會”、“政協北京房山區委員會”。目題亦簡稱,只書屆次和會次,如:“一屆一次會議、三屆三次會議”等等。
房山建區前,境內分別為房山縣和燕山區,1981年3月6日-11日,召開房山縣政協一屆一次會議,房山縣政協成立,歷兩屆;1984年7月16日,召開燕山區政協一屆一次會議,燕山區政協成立,歷一屆。1986年9月15日,撤銷房山縣和燕山區,合併成立房山區。1987年5月,房山區政協一屆一次會議召開。至《房山政協志(套裝上下冊)》撰寫,歷七屆。
《房山政協志(套裝上下冊)》中,便於結構完整和清晰有序,房山縣政協、燕山區政協,不單設編章。在節、目的志述中,按時間的先後順序安排,先房山縣政協,再燕山區政協,然後寫房山區政協。
《房山政協志(套裝上下冊)》設《第1編組織機構》第三章政協領導簡歷:設主席簡歷、副主席簡歷、秘書長簡歷三節。
(一)每節人物簡歷以屆別先後為序:房山縣一屆、二屆,燕山區一屆,房山區一屆、二屆……
(二)連任主席或副主席的,在先任屆內志述,歷述連續任職的時間、職務,後任屆內不再志述。如:範文彥,房山區第五、六屆政協主席,在五屆中志述,六屆中不再志述;容桂英,房山區第1、二、三、四屆政協副主席,在一屆中志述,此後二、三、四屆不再志述。
(三)有的人物在政協先後任不同級別的職務,則在級別高的節中志述,歷述先後任職的時間、職務,在級別低的節中不再志述。比如,張本榮,房山縣政協第1屆副主席,後任縣政協第1屆主席,寫志時便在“第1節主席”中志述,在“第二節副主席”中不再志述;毛錫恩,房山縣第1屆政協秘書長,後任房山縣第二屆政協副主席,則在“第二節副主席”中志述,“第三節秘書長”中不再志述。
(四)人物的志述上限為出生、參加工作時間,下限為政協職務終止時間。
十一、資料來源主要錄自檔案記載,檔案失考的,以口碑為據,檔案和口碑無據的,以闕如處理。

圖書目錄

凡例
概述
第一編組織機構
第一章政協委員會
第一節政協委員會
第二節政協常委會
第三節政協專委會
第二章政協機關
第一節政協黨組
第二節工作機構
第三章政協領導簡歷
第一節主席簡歷
第二節副主席簡歷
第三節秘書長簡歷
第二編政協會議
第一章全體會議
第一節政協北京市房山縣第一屆委員會會議
……
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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