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及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林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三)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計畫及實施方案,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的管理;負責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負責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
(五)負責全縣濕地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
(六)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七)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制定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礎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縣林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十二)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戶縣林業局設5個內設機構和縣森林公安分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林業宣傳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四城聯創”工作。
(二)植樹造林科
擬訂全縣造林綠化、防沙治沙、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畫,制定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縣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等工作;負責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縣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畫,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等工作;負責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及森林資源調查設計單位的資質認定,指導有關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督辦和查處違反森林法律、法規行政案件;負責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林業行業的行政處罰和執法檢查,受理、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林業普法工作。
(四)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科
負責組織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林業產業協調和巨觀管理;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縣林業發展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林業重點工程營造林生產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畫;負責各項林業資金及縣級林業基金管理;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縣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方案;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林業系統的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
(六)縣森林公安分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全縣森林火情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單位依法偵破森林刑事、治安案件;參與重大、特大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理;負責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戶縣林業局下屬單位:
(一)森林資源管理中心
(二)戶縣林木管護站
(三)澇峪木材檢查站
(四)太平木材檢查站
(五)澇峪森林公安派出所
(六)太平森林公安派出所
(七)戶縣森林巡警大隊
(八)戶縣澇峪林場
(九)戶縣太平林場
(十)戶縣中心苗圃
(十一)朱雀家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