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姚秀蘭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此書主要介紹了中國五千年歷史的戶籍、身份與社會變遷的歷史,共四章,戶籍法律制度的歷史演進,戶政管理法律制度,戶籍法律制度各論和戶籍法律制度與近代中國社會。
基本介紹
- 書名:戶籍、身份與社會變遷:中國戶籍法律史研究
- 作者:姚秀蘭
- ISBN:10位[7503652284]13位[9787503652288]
- 定價:20.00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4-12-1
概述,內容提要,作者簡介,目錄,
概述
此書主要介紹了中國五千年歷史的戶籍、身份與社會變遷的歷史,進行了中國戶籍法律的研究,內容詳盡而真實,值得我們去了解學習。
內容提要
戶籍制度是政府管轄的職能部門對所轄人戶的出生、死亡、遷徙、婚姻等基本狀況進行登記並進行相關管理的一項國家行政管理制度。它是以國家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形式存在的,因而戶籍制度也是一項法律制度,屬於行政法的範疇。戶籍制度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戶籍制度僅指以反映人口基本信息為核心的戶籍登記、戶籍統計、戶籍檔案、戶籍證件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例如,姓名、年齡、出生、職業、教育程度、婚姻狀況、住址等。這些信息是社會管理、國家政務不可或缺的基本信息。因此,各國都將其納入行政管理範疇。從古埃及、古希臘到至今的歐美國家,都有狹義的戶籍制度,並且在現代歐美國家,狹義的戶籍管理正以電子網路等高科技的手段不斷強化。廣義的戶籍制度則包括與戶籍密切相關的一系列社會管理制度。例如,我國古代的戶籍制度,不僅反映人口的基本信息,而且與人的社會身份、社會地位、職業相關。這樣,戶籍制度就不僅僅是提供人口統計的基本信息資料,而是包括與公民的身份、職業、遷徙等權利相關的一系列的社會管理制度。本文的研究視角正是廣義的戶籍制度,從戶籍身份、人口遷徙等相關方面,研究、考察中國戶籍法律制度的變遷及其對中國社會近代化的影響。
人是構成群體、社會、國家的最根本因素,因而關於人的出生、死亡、遷徙、婚姻等註冊登記的戶籍制度也就成為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它是國家一切政務的根基。由戶籍及人事登記的進行,可以了解人口動態情況,可以明了人口的增減、遷移等變動情形。因而戶籍制度便成為國家掌握人口數字和社會成員構成狀況,制定適當統治措施的重要手段。故隨著按地域劃分居民,國家產生之後,便有了人口登記的戶籍制度。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進行人口調查和執行嚴密戶籍管理制度的國家。戶籍在中國歷史上源遠流長,在先秦時期,中國就從統計兵力的制度中孕育出早期的人口管理制度,為後世的戶籍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奠定了基礎。漢朝,是中國古代戶籍制度發展轉型時期,第一次將戶籍管理納入國家的根本法――《九章律》中。此後,戶籍管理就成為國家根本法的重要內容之一,被後世所沿襲。從隋唐的《開皇律》、《唐律疏議》,到明清的《大明律》、《大清律例》,關於戶籍管理的“戶婚律”一直是其重要篇章之一。與此同時,各代也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戶籍管理制度,從漢代的“案比”到隋唐的“貌閱”;從三國兩晉南北朝的黃籍、白籍的分化,到宋代主、客戶之分;從元代的“鼠尾簿”到明清的“黃冊”、里甲編戶,以及清末、民國時期的保甲制度,戶籍制度不僅成為征賦派役的手段,也成為身份等級、社會治安的保障等等。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廢止了舊的戶籍制度,制發了新的戶口登記簿,建立了新的戶籍管理制度。1951年,公安部頒布實施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這是新中國第一次制定的全國城市戶口管理法規,其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之安全及居住、遷徙之自由。1955年,國務院又發布了《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制度的指示》,規定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經常性的戶口登記制度。此時的戶籍制度還是以人口統計為主。在肅反、大躍進、三年困難時期,政府開始嚴格控制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頒布了一系列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的規章、條例,戶籍制度日漸形成城鄉有別的二元結構。1958年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1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將這種城鄉有別的二元戶籍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中國現代戶籍制度由此正式確立。幾經滄桑,展現出中國戶籍制度發展演變的軌跡。
從中國戶籍制度的發展軌跡中,可以窺見,中國戶籍制度與歐美國家的戶籍制度迥然不同。它與社會身份、社會秩序、國家財政收入的高度整合,集中反映了中國社會結構的一些特殊性。梁方仲教授在其不朽的著作――《中國歷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總序中,精闢地闡明了戶籍制度的演變與社會變遷的關係。王毓銓教授則指出,歷代王朝都十分重視“民數”,封建國家得到“民數”之後便將其編入什伍,控制住這既得民數而不失常額。但控制民數並不是封建國家的終極目的,而主要是使人戶能擔負起供應國家的封建義務。湯明槌教授認為:“歷代王朝所推行的戶籍制度對當時的社會經濟結構不能不起著巨大的影響。”這些精闢論述表明戶籍制度對深入理解中國傳統社會特質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研究戶籍制度,是解讀中國傳統社會的鑰匙之一。
本文共四章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以歷史為序,依次敘述中國戶籍制度歷史演進及古代的戶政管理,分析了各個時期戶籍制度的特點及其成因;第二部分主要從橫的方面闡述戶籍制度與宗族、身份、人口流動的關係,分析了古代戶籍制度的地緣性、血緣性、等級性、禁錮性的特點;第三部分主要從三個方面闡述了戶籍在中國近代社會中的變遷以及對近代社會的影響:一是從城市近代化的角度分析了清末民初戶籍制度變革對近代社會所產生的效應;二是分析了中國台灣地區戶籍法律制度的特點及其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三是考察了中國內地戶籍法律制度的缺陷以及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在結語中對中國內地戶籍制度改革及其走向作了一個預期。
作者簡介
姚秀蘭,女,江西南昌人,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中國法制研究會、外國法制史研究會成員,兼職律師,深圳市律師協會成員。曾在基層檢察機關工作多年。
南昌大學(原江西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畢業,中山大學法律系法律史專業碩士,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史專業博士。
1994年起任教深圳大學,2001年晉升為副教授。主要講授中國法律史,外國法律史、香港法、英美法等課程。長期從事法律史、港澳台法的研究。完成了2002年廣東省人文社科研究項目“戶籍,身份與社會變遷”,並撰寫了《現代社區公民法律諮詢指南》一書。
先後參與了《法學通論》、《新編法學概論》、《外國法制史》教材的編著。在《法學》、《現代法學》、《政治與法律》、《當代法學》等核心刊物發表了論文二十餘篇,其中《論西文遺產稅制及其借鑑》、《論中國戶籍制度的演變與改革》、《唐律“民事”責任研究》等被《高等學校文科雜誌》、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戶籍法律制度的歷史演進
一、先秦戶籍法律制度——戶籍制度雛形
二、秦漢至隋唐戶籍法律制度——封建賦役戶籍制的確立
三、宋元明清戶籍法律制度——封建職業戶籍制
四、近代戶籍法律制度變遷——警察戶籍制
第二章 戶政管理法律制度
一、歷代編戶規則
二、戶籍簿冊的基本內容
三、古代戶口編審形式及其程式
四、近代戶口編審形式及其程式
第三章 戶籍法律制度各論
一、戶籍制度與宗族家庭
二、戶籍制度與身份
三、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
第四章 戶籍法律制度與近代中國社會
一、清末民初戶籍制度變革的社會效應
二、清末民初戶籍制度變革走向——中國台灣地區戶籍法律制度
——都市化經濟起飛的鏈條
三、清末民初戶籍制度變革走向——中國內地戶籍法律制度
——從隔離走向開放
結語:走向開放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