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新毅(1972-),男,漢族,寧夏固原人。中共黨員,寧夏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學理論、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民商法學和比較法學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新毅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寧夏固原
- 出生日期:1972
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011年教育部“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1994年7月始任教於寧夏大學,主講《民法學》、《物權法學》以及《比較法總論》等課程,主持寧夏大學校級重點課程和校級精品課程《民法學》的建設工作。發表論文十餘篇,專著1部,參編書籍4部,專著《優先取償權制度研究》代表了其在我國民法學基礎理論研究方面的學術地位。
因工作成績顯著,自2001年連續六年被寧夏大學考核評定為優秀。2003年、2005年、2010年榮獲寧夏大學教學優秀獎,2007年獲“寧夏大學首屆優秀青年教師建工鑫業獎”二等獎。
教學科研之餘,積極服務社會,參與立法、普法和司法實踐活動。系寧夏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銀川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委員會委員、銀川市、中衛市中級人民、永寧縣檢察院法院特邀法律諮詢專家、銀川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家協會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寧夏全民創業專家志願服務團專家、銀川市西夏區、金鳳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寧夏輔德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