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車男是指因對小區內的違章停車不滿,杭州人陸某竟然用刀戳破十多輛私家車車胎。當杭州警方將其抓獲後,“戳車男”的行為引發了眾多網民熱議,認為陸某戳車是“違法又缺德”和“義心義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都有。
事件簡介,多重無奈,是非之辯,相關評論,2010年年度新詞語,
事件簡介
由於對小區內的亂停車不滿,杭州人陸某用刀戳破十多輛私家車車胎。奇怪的是,被杭州警方抓獲後,“戳車男”迎來的竟不是一邊倒的聲討撻伐之聲,反而被一些網友認為是“民間義士”。在位於杭州城東的觀音堂社區,警方抓獲了一個用斗篷遮蓋著臉,拿著水果刀對一輛停在路邊的福克斯轎車狠下刀子的中年男子。他就是連續兩天來在這一帶戳破十幾輛私家車車胎的陸某,在網上被稱為“戳車男”。目前該男子已經被刑事拘留。
據了解,陸某家住觀音堂社區,連續兩天以來,共戳破私家車19輛,除車胎外,這些車輛沒有財物損失。這些車還有一個共同點是均沒有停在泊位上,而是占用了消防通道。
根據陸某的交代,這兩年,小區的路面逐漸被停車位替代,還有一些車主根本不把車停在泊位上。這樣,路兩邊都停滿了車子,經常造成擁堵。不但影響了周邊居民的生活,也常常讓他覺得煩躁,他多次向社區物業以及民警反映卻沒有任何改善,就想著要教訓一下這些亂停車的車主。
砸車中警方和車主的反應或許是個伏筆。戳車事件沒交代車主的反應,或許他們和砸車事件中闖紅燈的車主一樣尷尬:雖憤懣於胸,卻多少有些心虛理虧,違規被戳也非光彩之事。不是警方出面,他們未必會主動出來找人理論。
不過,亂停車和闖紅燈畢竟還有所不同,後者更惡劣更有殺傷力,所以飛舞的板磚也更暴力。車主“理虧”違法於前,板磚懲治於後,又有民意搖旗助威。殞命於狂飆車輪下的“斑馬線冤魂清單”可以開列多長,街道上鬱積的“斑馬線之怒”就有多重。當然,不能因為戳車比砸車更“斯文”些,亂停和亂飆更“文明”點兒,就證明亂停車更易接受。以筆者為例,每晚下班回家,要穿過亂墳崗一樣的停車內院,一尺六的“水蛇腰”還要吸氣收腹才能勉強擠過車尾間隙,自然也對此陋習深惡痛絕。
不少車主可能要跳出來叫屈,我們又不是故意的,實在是車位有限的無奈之舉。這也是大實話。數據顯示,今年中國汽車銷售將達到1700萬輛,但是從硬軟體來看,我們顯然還沒做好進入“汽車社會”的準備。不管是“老漢砸車”折射出的汽車狂飆之痛,還是戳車義士刺穿的公德之失和城市管理規劃之弊,以及汽車業飛速發展和汽車文化發育不良之間的尖銳矛盾,都昭示出當下社會必須直面的陣痛。
一把刀和一塊磚,只能表達片刻快意恩仇的私力救濟幻象——為此還要支付違法成本。戳的是車子,痛的是我們。可見要徹底解決,還需政府方面從硬體規劃到軟體文化雙管齊下的公力救濟來接位。
多重無奈
“戳車男”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爭議。在杭州本地知名論壇“19樓”上,關於“戳車男”事件的帖子當天跟帖就達到數百條。除了對戳車行為表示憤慨外,也有網民認為“戳車男”“法不能容,情卻可諒”,還有網民將他和蘭州持磚砸車的老人相比較,認為現在不少司機社會公德缺失,“砸”和“戳”都表現了“義心”,也有網民認為這一事件再次折射出“停車難”這個頑疾。
杭州市民林潔清認為,以暴制暴,以違法對違法,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的。但這的確反映出現在很多司機缺乏社會責任意識,將車子隨便亂停亂放,甚至是停在消防通道上,不但給他人生活帶了不便,也留下了安全隱患。
杭州不少小區甚至因為爭搶車位用上了各種招數。一小區的保全隊高隊長說,他們小區里車子擠得滿滿的,還常常有車停在門口而吃了罰單,還有些業主會在自己常用的車位上放小板凳、警示牌甚至是“地鎖”,不讓其他車子停進來。
“因為車子擋道、擦碰,經常發生口角和爭執,甚至還有往別人車子上吐口水、刮花後視鏡等不道德的做法。”高隊長說。
而司機也有他們的無奈,“我們也不想亂停車,小區里都停得滿滿的,實在是找不到車位。”據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杭州老城區機動車已增至65萬輛,每月新車上牌量更是數以千計。而停車位的建設和發展,遠遠落後於這個速度。
家住杭州臨平月光苑的姜明光告訴記者,他們這幢樓共有126戶人家,100多輛車,但停車的地方只有小區門口一塊不到300平方米的水泥地。。“20多個停車位的場地硬是停進了近60輛車,簡直是‘螺螄殼裡做道場’。”
是非之辯
“民主、法治才是我們最理性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以暴制暴,是反社會、反文明的危險傾向。‘戳車男’的行為我們不應該支持,更不能去效仿。”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高波表示,針對近幾年來,社會上對於“砸車老人”“戳車男”出現的“支持”現象必須加以正確引導,防止出現盲目跟風行為。
杭州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傅立群說:“有車一族也必須提升自己的社會道德意識,儘量做到規範停車,有序停車,在與人方便的同時也是與己方便。”
與此同時,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私家車的擁有量高速增長,車與停車位的供需關係出現了嚴重失衡,矛盾日益突出。傅立群認為,“這說明我國快速進入汽車社會以後,城市規劃、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發展。”
傅立群表示,小區的公共用地畢竟是有限的,遠遠趕不上汽車增量的需求。僅靠在平地上做文章,必將路越來越窄、矛盾越來越多。因此政府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必須要有前瞻性,適當發展立體車庫和地下車庫,當然,有關部門在儘快解決小區立體車庫的管理和權屬、車庫產權、資金等問題上,也需提前籌劃。
浙江大學中文系博士樓培告訴記者,以“戳車”為維權,猶如設下私刑,即使有理,也因為漠視法律而走向了初衷的反面,張揚於社會的不是正義與和諧,而只能是暴力與仇恨。一邊憤怒於他人不道德,一邊自己卻同樣熱衷於用不道德甚至違法的方式解決問題,這只能進入一個惡性循環。他強調,這個問題從根源上講是一個公共文化的問題。
“良好的公共文化是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能夠事半功倍;反之,低劣的公共文化既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而且事倍功半。因此,用公共意識和規範意識改善我們的公共文化刻不容緩。”樓培說。
相關評論
從某個角度講,“戳車男”很給市民們提氣———看那些到處違章停車的司機們,還敢不敢亂停車了?然而,法治社會裡需要的是理性的管理,而非普通公民的暴力式執法;另外,即便需要暴力式執法,也輪不到市民成為英雄,法大還是刀大,相信還不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法治社會裡,是不需要“黑俠”式的英雄存在的。小偷偷東西,只需要市民勇於配合公安機關,卻不需要市民一刀將小偷扎死;汽車違章停車,需要扣分、需要罰款,卻不需要猛男用刀將人家的車子弄壞。違章的確可惡,但在沒有達到交通肇事或是刑事案件的程度之前,公民還應當以無罪推定的原則來對待其他人的私有財產,切不可“意氣風發”,只圖一時痛快了事。
英雄出現的前提只有一個,那就是法治運行極不健全。對於交通領域而言,只能是出現沒有《道路交通法》、沒有交警、沒有電子眼、沒有紅綠燈、沒有停車線等情況時,英雄的出現才是可以理解的。但問題在於,時下的社會中以上東西都是相當健全的。此語境之下,如果要追究小區違章停車的原因,相信除了司機安全意識差之外,只有一個法律落實或執行不力的問題。解決這樣的問題,只在於態度層面,而不在於制度與技術層面,顯然,這時我們還不需要英雄主義的出現。
如果“戳車男”式的英雄允許出現,後果只可能將原來還算公平有序的社會還原到以暴制暴的叢林社會中去。你戳我的車,我砸你家的玻璃;你打我的人,我綁架你的妻兒;你報復我,我報復你,而維持社會正常運轉的法律法規都會被棄之於不顧,後果根本無法預期。
“戳車男”與幾個月前出現的“砸車老人”,是這個時代的一種符號,這種符號一方面在催促法治社會的建設完善,另一方面,也表征著許多市民心中的“合情”還是“合法”問題的糾結與掙扎。
2010年年度新詞語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杭州人陸某因對小區內的違章停車不滿,用水果刀戳破十幾輛私家車的車胎,被網友稱為“戳車男”。
例句:“戳車男”的行為引發了眾多網民熱議,但奇怪的是,網友們的觀點分為截然相反的兩派,認為戳車是“違法又缺德”和“義心義舉”的觀點,都獲得了不少人支持。(2010年11月9日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