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俘問題特設委員會,1950年聯合國大會要求聯合國秘書長任命三位有資格的公正人士解決第二次世界大戰戰俘問題的委員會。
戰俘問題特設委員會,1950年聯合國大會要求聯合國秘書長任命三位有資格的公正人士解決第二次世界大戰戰俘問題的委員會。...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